建築工程品質安全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都市未來和傳承,是政府治理的底線和紅線。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工程質量安全工作決策部署,完善工程質量安全責任體系,突出强化建設單位質量安全責任,近期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出臺了《關於落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安全首要責任的通知》。
《通知》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從加强建築工程事前預控管理、施工過程管理、工程竣工驗收和質量保修管理,以及加强對建設單位監督管理等四個方面,進一步梳理細化建設單位工程質量安全責任具體內容和創新管理舉措,逐步完善以建設單位為首要責任的工程質量安全責任體系。
《通知》中共有六項主要內容,一是堅持黨建引領,推動建設項目共建共治共亯。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嚴格落實“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應當牽頭組織建立項目黨支部或臨時黨支部,並組織各參建組織向項目所在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報到,推動實現建設項目共建共治共亯。二是堅持系統原則,提高建設項目依法治理水准。建設單位應當樹立大質量觀和大安全觀,用“大建設”統籌各專業有機配合,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式和發包制度,科學確定並嚴格執行合理建設工期,推行施工過程結算,按規定辦理工程質量潜在缺陷保險,簽訂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和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對工程質量承擔相應終身責任。三是健全質量安全管理體系,推動主體責任落實。建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完善質量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參建組織落實主體責任,牽頭組織建立質量安全風險管控和治理狀況測評機制,全面協調、督促管理設計、勘察、施工、監理等組織開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充分發揮監理作用實施駐廠監造和駐廠監理,嚴格工程質量檢測管理和科技管理,强化自購結構性資料質量管控,加强工程質量影像追溯管理,落實施工雜訊污染防控責任,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體系,實現精細化治理。四是堅持創新引領、模範引領,推動建築業高品質發展。建設單位應當牽頭推進科技創新和智慧工地創建工作,實現智慧管理、智慧創安、智慧提質、智慧增綠、智慧創衛、智慧建造;按照安全耐久、易於施工、美觀實用、經濟環保等原則,積極審慎做好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應用管理工作;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預售商品住房前,應當按規定設定交付樣板間和工藝模範區,不得新增模範以外的其他裝潢和固定設施,規範商品住房建設銷售行為。五是嚴格工程竣工驗收和質量保修管理,切實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建設單位應當按規定組織工程質量竣工驗收和分戶驗收,組織購房人查驗房屋品質;積極推行工程資料電子化,按規定移交工程建設檔案;强化住宅工程交付管理,將建設過程中形成的隱蔽工程電子可追溯等相關資料交付業主和使用組織,逐步實現建管有效聯動;加强商品住房銷售階段品質管制,明確企業破產、解散等清算情况發生後的商品住房質量責任承擔主體;嚴格履行質量保修責任;强化建築工程全生命期管理。六是强化信用管理和責任追究,全面加强對建設單位的監督管理。
《通知》中還明確了建設單位工程質量安全首要責任內涵,依法界定建設單位應履行的質量安全責任,著力構建以建設單位為首要責任的工程質量安全責任體系。
下一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將加大對《通知》的宣貫、解讀和監督檢查力度,將建設單位首要責任落實在每個項目,落實到工程建設全過程,有效提升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水准,推動首都建築業高品質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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