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的莫婷(化名)最終決定報警。
2021年2月1日,莫婷作為一名新人加入貴州國臺酒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國臺酒業)。她回憶稱,7月11日,她在重慶參加公司半年會的當晚,醉酒後被同組男同事龍翔(化名)性侵。她稱,“最困難的是事發後,想要求助公司,但公司卻以大局為重的理由,讓我息事寧人,不要把事情鬧大。”
7月31日,莫婷原計畫要轉正的前一天,她收到了《解除勞動合同書》,她不服,要求公司給一個正式的道歉,後又申請勞動仲裁。
8月12日晚,澎湃新聞從重慶警方獲悉,龍翔因涉嫌強姦罪被重慶警方逮捕。
8月13日,貴州國臺酒業股份有限公司在其官方微信公眾號發佈聲明稱,公司將隨時依法積極配合調查工作。
8月17日下午,澎湃新聞從貴陽市雲岩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瞭解到,莫婷的仲裁申請現時還在稽核過程中,將會在5個工作日內確定是否立案。
對於莫婷的指控,8月18日,貴州國臺酒業股份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一切以公司此前發佈的官方聲明為准。
莫婷與公司直屬上司李某在釘釘上的談話。受訪者供圖
稱酒後遭同事性侵,嫌疑人已被逮捕
2018年,莫婷和丈夫離婚,此後帶著孩子一起生活。在加入國臺酒業之前,她曾做過淘寶直播、也在培訓機構裏上過班。2021年2月1日,她作為一名新人進入國臺酒業公司,任西南分公司貴陽大區客戶經理,龍翔是她同組同事,已有兩年多的工作經驗。
莫婷說,身為單親媽媽,她很在意這個工作機會。“事情發生前,我沒有請過一次假,從來沒有不打卡、遲到、早退、不簽到等。”莫婷的一比特同事曾告訴澎湃新聞,在公司裏,同組的同事習慣稱呼莫婷“九妹”,同事評估她“年輕漂亮有活力”。
7月9日至11日,莫婷和同事包括龍翔前往重慶參加公司半年會。11日晚7點30分,酒宴開始。“領導和下屬開始互相敬酒。”莫婷稱,類似的敬酒場合在公司很常見,當晚酒宴上一共安排了八桌酒席,“都是來自不同區域的員工,有的在遵義大區、有些來自西藏大區,八桌人互相敬酒,也是為了同事之間能認識一下。”
莫婷收到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受訪者供圖
莫婷稱,按照過去喝酒的經驗,“當晚喝的白酒不會超過二兩,頂多達到微醺的狀態。”但敬酒的時候酒桌間位置打亂,龍翔最後坐到了她的右手邊,“說給我倒點水”。喝了龍翔遞過來的液體,約半小時後,“我完全暈了,三個女同事把我送回房間,我完全不省人事。”
莫婷回憶,7月12日淩晨,她清醒過來,“發現龍翔趴在我身上。”她立即問龍翔怎麼進的門,“龍翔繼續做那些很齷齪的行為和動作,他的動作很粗暴,我推開他,打了他一巴掌。”她反復向龍翔強調,“你是有老婆的,我是有孩子的,我說你清醒一點。”推開龍翔後,他最終沒有對她再施侵犯,但她內心緊張,一時不知該如何處理,就找個安靜點的地方暫時躲避。
莫婷向澎湃新聞提供的兩段監控錄影顯示,7月11日21時05分,龍翔曾在酒店前臺逗留片刻,拿到莫婷所在房間的飯店房卡後,21時07分,進入莫婷所在的506房間。
莫婷稱,第二天醒來,“我頭疼,大腿根部也疼。”醒來後,她發現,床單上有异常。
出於不想丟掉工作的考慮,她第一時間並未考慮報警。她希望龍翔能够手寫一份保證書,保證離開國臺酒業公司,同時向她正式道歉。
聊天記錄顯示,一天後,龍翔才向莫婷表達歉意,稱“再鄭重給九妹(莫婷小名)道歉,雖然在喝酒了以後酒精刺激下,沒有在九妹同意下,有不該有的想法。”
對於龍翔所謂“酒精刺激下”的藉口,莫婷並不接受。她說,她給龍翔兩個選擇,一是主動辭職,二是“我選擇報警,上報公司”。
龍翔並未辭職,7月16日,事發後的第四天,莫婷報警。
龍翔是如何進入莫婷所在的506房間?莫婷稱,當初公司HR在微信工作群裏安排住宿時,組內同事的居住資訊都是公開的,“群裏能看到我們的住宿資訊。”
據新京報8月11日報導,涉事飯店值班人員稱,當晚龍翔在前臺向工作人員告知了莫女士的姓名和房號等資訊後,前臺就將房卡給了龍翔。
8月16日,澎湃新聞致電重慶逸安飯店,一比特工作人員稱現時警方已立案調查,一切以警方通報為准。
稍早前,澎湃新聞從重慶警方獲悉,龍翔因涉嫌強姦罪被重慶警方逮捕,當晚龍翔沒有下藥。
莫婷跟龍翔的談話記錄。受訪者提供
“我的退讓只換來了輕視”
莫婷沒想到,她會在轉正前一天收到公司的《解除勞動合同書》。
根據莫婷提供的她與直屬上司李某的微信聊天截圖,7月27日,李某曾在微信中稱,“站在公司層面,希望這個事情的影響要降到最低,同時也要讓龍翔得到應有的懲罰,但是也得採取應有的措施……龍翔肯定是要開除,如何把對公司的負面影響降到最低是關鍵,公司處於上市的關鍵時期,這種訴訟的事情是不能發生的。”
面對直屬上司李某的回應,莫婷說她很失望。是否應該向公司其他領導告知此事?莫婷稱,按照公司流程,她的直接彙報對象就是直屬上司李某,不能越級彙報。
7月28日,李某再次提醒莫婷,“公司要上市,這種事情很微妙,認清大局,就算受了天大的委屈,還是希望以大局為重!”
莫婷拒絕了李某的提議。7月31日,莫婷收到了公司出具的《解除勞動合同書》,其中寫明,由於莫婷試用期考核不合格,公司决定自7月31日解除合同。理由為“莫婷試用期回款不足試用期考核80%以上,予以紅牌淘汰。”該檔案提及,公司人力培訓已在本周內多次電話與莫婷試用期任務未達標,不滿足公司的用人標準,讓莫婷到公司辦理相關離職手續,但是莫婷仍然拒絕辦理離職手續,鑒於此,公司將於7月30日正式郵件通知莫婷在3個工作日內到人力資源培訓部辦理相關離職手續。
國臺酒業是貴州省知名企業,號稱“茅臺鎮第二大酒企”。據貴州證監局官網顯示,2019年6月4日,國臺酒業股份有限公司擬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遞交上市輔導備案資料。2021年7月2日,國臺酒業對上市輔導備案資料進行了更新。
8月13日,澎湃新聞注意到,貴州國臺酒業股份有限公司微信公眾號發佈聲明,稱對此事件高度重視,將依法積極配合調查工作,並及時全面向社會公開迴響。
近期,“阿裡女員工被侵害事件”成為輿論焦點,莫婷也决定向媒體講述自己的親身經歷。即便公司已經於8月13日發表聲明,但她仍然想告訴公司高管,“(他們)對於女性的漠視,那些對我發生的事情不以為然的領導,希望他們以公司的名義在公共平臺上向我鄭重道歉。”
北京為平婦女權益機构共同發起人馮媛分析認為,在職場“酒局文化”中,女性容易被迫配合這種酒局文化,“如果誰不跟著玩兒就是破壞規矩的人,就是攪局,輕則掃了大家的興、成為團隊中不受歡迎的人,重則失去業務、失去職業發展的機會。”馮媛說,女性很難推脫或拒絕被勸酒,酒桌上其他人要麼愛莫能助,要麼被迫沉默,要麼推波助瀾。
馮媛稱,許多公司的企業文化缺乏對暴力和騷擾零容忍的政策原則、或者缺乏具體的規定,對所有員工特別是管理者的入職培訓、在職培訓中更缺乏這方面的內容。遇到事情發生時,也往往是推諉,或者更傾向於保護有一定資歷或地位的肇事者。
8月16日,莫婷告訴澎湃新聞,對於被解聘,她已向貴陽市雲岩區勞動監察大隊提出勞動仲裁申請。
莫婷向澎湃新聞提供的一份《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申請書》顯示,她要求貴州國臺酒業銷售有限公司賠償支付正常工作時間薪水和此前的季度獎金總計超2.58萬元。
莫婷說,一開始,她只要求性侵者龍翔辭職,想保住她的工作,“但遭到性侵者拒絕,又遭到公司拒絕,最後甚至要求我和解,我的退讓只換來了輕視。”
(原標題《國臺酒業前女員工講述“遭同事性侵”前後:退讓換來輕視》)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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