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深圳市發改委在官網上發佈了調整巡遊計程車運價的通知,新標準較原運價調整了里程價、返空費、預約服務費(電召服務費)收費標準和候時費(慢速等候費)起收條件,新增重點區域特殊時段和春節附加費。運價調整幅度7.68%,新運價自8月20日零時起執行。
巡遊計程車運價由起步價、里程價、返空費、候時費(慢速等候費)、附加費、預約服務費和大件行李費等七個項目組成。
此次巡遊計程車運價主要調整內容顯示,巡遊計程車起步價保持10元/2公里不變;里程價由2.6元/公里調為2.7元/公里;返空費由25—50公里部分按里程價加收30%、50公里及以上部分按里程價加收60%,調整為20—35公里部分按里程價加收30%、35公里及以上部分按里程價加收60%;候時費(慢速等候費)保持每分鐘0.8元不變,起收條件由時速0公里調整為時速低於10公里或者等於0時。
在附加費方面,保留夜間附加費,每日23:00至次日6:00,按起步價和里程價加收30%。新增重點區域特殊時段附加費和春節附加費,其中前者指每日23:30至次日6:00,從深圳機場巡遊車輪排候客區出發的,每運次加收15元;從深圳北站巡遊車輪排候客區出發的,每運次加收5元。後者指春節期間(除夕00:00—年初六23:59),每運次加收10元。
預約服務費(電召服務費)由2元/次調整為不高於6元/次,具體收費標準由巡遊車經營者與服務平臺協商確定。大件行李費保持體積超過0.2立方米、重量超過20公斤的大件行李,每件0.5元標準不變。
深圳市發改委工作人員指出,對照現行運價體系和2019年運營數據靜態比較,綜合疊加里程價、返空費、候時費起收條件、新增運價項目等各項調整因素,巡遊車整體運價水准提高7.68%。對於乘客,中短距離運價不變或溫和上漲,長距離運價合理上漲,綜合疊加里程價、返空費、候時費起收條件、新增運價項目等各項調整因素,每運次平均新增2.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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