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你們,我不申訴了,願意息訴罷訪。”申訴人金某在息訴罷訪承諾書上簽下自己的名字,淤積在他心中長達9年的“心結”徹底解開。
6月8日上午,由江蘇省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俞昕水主持的金某刑事申訴案公開聽證會在南通監獄會議室內通過視訊系統舉行。本次聽證會,是江蘇省檢察院開展第二届新時代檢察文宣周活動的重要內容,也是一次以公開聽證為主題的檢察開放日活動。會議邀請了江蘇省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擔任聽證員,案件承辦人以及檢察科技人員參加聽證會。
即將刑滿釋放
他仍表示要繼續申訴
2012年3月22日15時許,在揚州市某社區西門,申訴人即原案被告人金某,偶遇被害人徐某某,遂要求其歸還5000元欠款。因徐某某言語推託,金某用右拳猛擊徐某某頭部,致徐某某摔倒、頭部著地。徐某某從地面爬起後出現嘔吐情况。後在商談過程中,因徐某某態度猶豫,金某又多次扇打徐某某嘴巴。16時許,徐某某在答應還款後,雙方離開現場。19時許,徐某某昏迷於某沐浴會所,被送往醫院搶救。25日6時許,徐某某因搶救無效死亡。經鑒定,徐某某系頭部遭受外力作用致顱腦損傷死亡。
金某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案件經過一審、二審之後,金某先後向江蘇省高級法院、省檢察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均被認為申訴理由不能成立。多年來,金某始終不服,不斷申訴,雖然金某將於2022年刑滿釋放,但其表示會繼續申訴。
專家分析論證
化解申訴人心結
聽證會剛開始,在申訴人闡述申訴意見後,承辦檢察官就本案認定事實、證據採信、法律適用等情况進行了充分闡述並釋法說理。隨後由江蘇省檢察院法醫、全國先進工作者、全國檢察業務專家顧曉生進行科學解釋和分析論證。
“浴室牆上有被害人的血迹,我打他的時候根本沒看到出血,血怎麼流出來的?肯定不是因為我打的。我認為被害人另有死因。”面對申訴人提出的疑問,顧曉生從調取的法醫鑒定書、醫院搶救病歷和兩次手術記錄以及公安機關的屍檢照片等客觀證據資料入手,連講解帶比劃,把生澀的專業知識形象生動地表述闡明。
“死者是重型顱腦損傷,基本機理是運動中的頭部與靜止的物體發生損傷,最常見的管道是跌倒。結合頭皮損傷點比特,推斷死者是受到徒手擊打損傷後跌倒。死者倒地幾分鐘後爬起來,發生過嘔吐,這其實就是腦震盪的表現。一開始可能出血量很小,死者尚能正常行走,而後隨著出血量的新增,死者可能出現站立不穩的狀態,類似‘喝醉酒’的情形。死者從事發現場來到浴室,出現流鼻血症狀,是因為死者顱前窩的篩板骨折,血通過鼻子流出來,後隨著顱壓不斷升高,死者會陷入深昏迷狀態。篩板骨折有兩個主要臨床特徵,一是流鼻血,一是眼周發黑,即俗稱的‘熊猫眼’。從證人證言來看,死者完全符合這兩個主要臨床特徵。”顧曉生解釋,“從分析上看,死者是頭部遭受拳擊後跌倒,引起的重型顱腦損傷致死亡的情形。”
金某認可了法醫專家的意見,不再烦乱於這個問題,而是又開始在事實證據面前態度猶豫。
該院副檢察長俞昕水現場對金某進行了釋法教育,結合承辦檢察官所述的案件基本情况,分析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從法理的角度充分解釋,從情理的角度給予引導,打消了金某的猶豫心理。
協力廠商介入
讓公平正義看得見
聽證會上,在聽證員發問環節,聽證員就事實證據、法律適用問題逐一提問。
“法醫從醫學角度,詳細解讀了本案的因果論證。通過專家解讀,你對於事實認定應該有非常清楚的認識。希望你能尊重客觀事實,早日回歸社會。”本案聽證員、江蘇省人大代表、南通工貿技師學院副院長南小梅勸慰道,同時她還用發生在身邊的一件類似案件,向金某解釋肌體受損後可能出現事後流血的現象。
各方充分表達後,經聽證員們閉門評議,當場公佈評議結果,一致認為本案原審事實清楚,證據能够印證事實,監控錄影等證據排除後續外力介入,原審判决正確,並建議檢察機關駁回申訴。
“謝謝你們,我今後不申訴了,爭取早日回歸社會。”聽證會上,檢察機關通過釋法說理和技術分析論證,清晰還原了案件真相,申訴人金某在發表最後陳述意見時對檢察機關表示感謝,他認識到自己故意傷害的行為,打消了對於被害人死因的疑惑,真正解開了心結。(江蘇省檢察院微信公眾號作者:陳穎之朱姿穎圖片:袁建)
評論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