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人被判刑!湖南又一夥黑社會被端!這下牢底要坐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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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湖南省湘陰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張强虎等17人涉黑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首犯張强虎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11項罪名,數罪並罰,被决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16名被告人分獲十七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張强虎等人的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據此,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湖南省湘陰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張强虎等17人涉黑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首犯張强虎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11項罪名,數罪並罰,被决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16名被告人分獲十七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經法院審理查明,2008年以來,張强虎糾集在益陽武校學武和任教期間結識的被告人王建平、劉濤等人,在益陽市和湘陰縣南湖洲鎮地下賭博場所發放高利貸、收取保護費,獲取非法經濟利益,並不斷通過尋釁滋事、故意傷害、非法採礦、強迫交易、開設賭場、非法拘禁、妨害公務等違法犯罪活動,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該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人數眾多、結構嚴密、層級分明。

法院審理認為,張强虎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在湘陰縣南湖洲鎮、益陽城區樹立非法權威,並拉攏國家工作人員作為“保護傘”,稱霸一方,致使多名利益受損的羣衆不敢舉報、控告,對湘陰、益陽交界水域的砂石行業形成非法控制,造成惡劣影響,嚴重破壞了長江流域的生態環境及地方經濟社會秩序。張强虎等人的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據此,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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