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據澎湃新聞報導,去年6月黑龍江大慶市自然資源局在編員工柴媛居家辦公期間遇害,因未被認定工傷引發輿論廣泛關注。
近日,經法院一審判決重新做出工傷認定後,該案迎來最新進展。8月15日,柴媛家屬收到大慶市人社局的通知,稱認定柴媛為工傷。
案情回顧:女子居家辦公遇害
2020年6月18日中午11時24分,黑龍江大慶市自然資源局在編員工柴媛居家辦公期間,被逃竄至龍鳳小鎮社區的犯罪嫌疑人靳某殺害。
警方通報顯示,嫌疑人靳某某闖入柴媛家中後,採取勒頸的管道致其死亡,隨後靳某也在警察抓捕中因不慎墜樓身亡。
據柴媛家屬講述,就在這起命案發生的兩天前,嫌疑人就曾在同一社區犯下命案。當天嫌疑人潜入柴媛出租屋內作案後,還假裝戶主和外賣小哥對話。
當時外賣小哥撥打送餐電話沒人接,上樓後敲門也無人回應。正當他心生疑惑時,屋內傳出一名男子的聲音問他“是誰,要幹嘛”,還在問清來意後稱直接把外賣放在門口即可。
期間外賣小哥聽到疑似有女性喊救命的聲音,但當時他戴著頭盔和藍牙耳機沒太聽清楚,還以為是兩口子吵架於是轉身離去。就這樣,柴媛錯失了被救的機會。
各執一詞:是否認定工傷?
據悉,因為受到新冠疫情影響,所以去年6月柴媛所在組織執行彈性工作制。據微信聊天記錄顯示,直到嫌疑人進入柴媛屋內的幾分鐘前,她還將一份周工作總結發送至部門微信群中。囙此,柴媛家屬認為,柴媛是在工作期間遇害,應認定為工傷。
但大慶市人社局及黑龍江人社廳先後認定,死者不構成工傷。他們認為,雖然柴媛疫情期間居家辦公,可以視為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的延伸,但是“犯罪嫌疑人為個體從業者,與柴媛沒有工作交集,不是柴媛履職的對象”,其被害“不具有因果關係”,故不認定工傷。
這個認定結果令家屬難以接受,於是提起行政訴訟,請求重新做出工傷認定决定。對此,網友紛紛表示理解與支持:“在家辦公也是辦公,工傷認定還是要靈活一些”、“工作保障制度沒有延伸到居家辦公,就不要讓員工非上班場所工作。”
也有網友指出:“如果沒有居家辦公,是歹徒闖入柴媛工作單位殺人,那人社局肯定會認定為工傷吧,難道這會兒歹徒就是人保局強調的服務物件了嗎?”
最新進展:已被認定為工傷
此案之所以引發了輿論的廣泛關注,一是公眾對於不幸遇難的柴媛的關切,二則,後疫情時代居家辦公、彈性工作制或將成為用人單位應對疫情的常態化操作,在此背景下,如何保障勞動者的權益成為大家關心的問題。
2021年5月28日,哈爾濱市香坊區法院一審開庭審理此案。2021年7月7日,哈爾濱市香坊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推翻之前不予認定工傷的决定,要求重新做出工傷認定。
法院判決書中提到:“若職工因履行工作職責處於特定環境,又因為身處該特定環境而受到了暴力傷害,也應認定該暴力傷害與該職工履行工作職責具有因果關係。”
最近,此事迎來最新進展。8月17日,被害者柴媛的家屬稱,他們於8月15日收到了來自大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通知,認定柴媛為工傷。
對於這個結果,網友紛紛拍手叫好。因為此次當地社保部門重新認定柴媛“居家辦公遇害”構成工傷,也是給無數因為疫情無法正常上班的勞動者吃下了一顆定心丸。
居家辦公,和在組織辦公性質相同,不會“裸奔”無法認定工傷的風險之下。這才是工傷保險應該發揮的穩預期、降風險的社會效果。
評論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