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動是魔鬼,情緒決定命運。如果有再來一次的機會,黃雅清一定不會惡語相向,一定會耐著性子好好說話,這樣她也就不會被殘忍殺害在家中。可惜人生沒有如果,年僅27歲,新婚一個月,黃雅清的生命走到了終點。
2013年11月,一名男子急匆匆地趕來報案,他的獨居的表妹死在家中,身中數刀,很明顯是被謀殺的。警詧接到報案後,馬上奔赴現場,進行探查。房鎖沒有撬開的痕迹,屋子裏沒有打鬥的痕迹,拖鞋上有血迹,黃雅清應該是換好了拖鞋才被殺害的。這說明受害者被害時,是在不設防的狀態。警方迅速得出一個結論:兇手可能是親近的人,或者是預謀尾隨的仇家。
遺憾的是,現場留下的證據太少了。警方選取了現場的指紋、血迹,可惜指紋殘缺不堪,無法鎖定犯人。血迹經過DNA比對,現場留下的只有黃雅清的血迹。可見,兇手預謀已久,連清理證據都想到了。現場唯一有價值的線索就是那一串脚印,以及案發時間模糊的監控錄影,警方推斷兇手是1.75米的男性。
是仇殺嗎?警方很快就否認了這個想法。黃雅清性子溫和,很少和別人吵架。在鄰居眼中,她是個乖巧的孩子,沒有人不喜歡她。難道是親近的人殺的呢?警方從黃雅清的丈夫著手調查,有了意想不到的收穫。
嫌疑人:新婚一月的丈夫
黃雅清和丈夫劉先生很恩愛,兩人結婚才1個月,劉先生就被調到外地出差了。新婚燕爾,劉先生怎麼捨得呢?他每天都要打電話給妻子,這一次突然打不動了,劉先生迅速通知表哥去家中查看,黃雅清已經死在家中。很明顯,劉先生沒有作案時間,但是他提供了一個線索,華雅琴有一個暴力傾向的前男友。
嫌疑人:有暴力傾向的前男友
黃雅清的前男友,肖先生,兩人曾經有過一段半年的戀愛時光。兩人在一起時也很恩愛,問題是肖先生愛喝酒,一喝酒就打人。黃雅清認清現實後,果斷提出了分手。肖先生一直以來糾纏不休,鬧過、威脅過,罵過,最後等來了黃雅清結婚的消息。
難道是求愛不成,一怒之下殺人?警方來到肖先生家搜查,竟然發現一把帶血的尖刀。肖先生解釋這段時間自己去打獵了,這把刀是用來剝皮的。尖刀上的血被拿去DNA鑒定,肖先生還真沒說謊,線索到這裡又斷了。
兇手:一比特陌生男子
警方手裡還掌握一個重要線索,受害者是被尖刀捅死,一般人家裡不會準備這樣的刀。警方决定把排查的重點放在商鋪,看看最近有誰買尖刀的。有一比特店主聲稱,最近有人來買屠宰尖刀,因為他討价還价很久,所以印象深刻。根據店主的描述,警方最終把嫌疑人鎖定一個叫王平的男人。被抓之後,王平如實地供述自己的罪行。其實他根本就不認識黃雅清、只是前段時間見過一面。
上班就要遲到了,黃雅清騎著電動車急匆匆去上班,在路口處不小心碰倒了王平。
黃雅清匆忙說一句“不好意思啊,大哥,趕緊讓讓。”
王平一聽就火大了,他反問:“不是,有你這樣道歉的嗎?”
黃雅清看了看時間,不耐煩地說:“大哥,你就蹭了點皮,還想怎麼樣?”
王平伸出手,態度強硬地說:“好啊,你碰倒我了,給醫藥費。”
黃雅琴譏笑道:“怎麼?碰瓷啊,我不怕!看你那衰樣,我就怕你有命要錢,沒命花錢。”
就是黃雅清這句無心的氣話,讓王平懷恨在心。和黃雅清吵架之後,王平就開始佈置謀殺大計,他先是買了一把尖刀,提前埋伏在黃雅清家門口。就在黃雅清開門的時候,王平沖了上去,導致了一樁命案。
關於故意殺人罪,中國人有一個樸素的觀念,就是“殺人償命”。到了現代可不是這樣,情節嚴重的才會判處死刑,情節最輕的只會判處3年有期徒刑。
依據《刑法》規定:
1、情節嚴重的犯故意殺人罪犯故意殺人罪的,情節嚴重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1)出於圖財、對正義行為進行報復、毀滅罪證、嫁禍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動機而殺人;
(2)利用烈火焚燒、長期凍餓、逐漸肢解等極端殘酷的手段殺人;
(3)殺害特定對象,造成社會强烈震動、影響惡劣的殺人;
(4)產生諸如多人死亡。
2、情節較輕的犯故意殺人罪犯故意殺人罪,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刑。
(1)防衛過當的故意殺人
(2)義憤殺人;
(3)激情殺人
(4)受囑託殺人
(5)幫助他人自殺的殺人
(6)生母溺嬰,即出於無力撫養、顧及臉面等不太惡劣的主觀動機而將親生嬰兒殺死。
沒想到,兇手竟然是一個素未相識的陌生人。如果黃雅清當時能控制住情緒,不逞口舌之快,事情也許就不會這樣了。王平也因為犯下故意殺人罪,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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