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防發佈“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消防技術服務5項措施
物業不得以消防安全為由封锁業主安裝充電樁
本報訊(記者 良子通訊員 梅思程)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新能源汽車推廣工作,全力破解既有建築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消防技術服務難題。近日,海南省消防救援總隊製定了“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消防技術服務五項措施。對安裝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是否需要向當地消防救援機构申報審批,物業服務企業、相關組織是否能以影響消防安全為理由阻礙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安裝工作等進行明確。
這五項消防技術服務措施分別為:
1.任何社區、組織、個人在既有停車位安裝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無需向當地消防救援機构申報審批手續;
2.全省各級物業服務企業、相關組織不得以影響消防安全為理由阻礙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安裝工作;
3.全省各級消防救援機构成立了“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消防技術服務組,積極解答社會各界關於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過程中消防科技問題,做好服務指導工作;
4.全省消防救援機构要積極對接各類新聞媒體,公開解答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消防科技問題,積極回應羣衆疑慮;
5.全省消防救援機构要積極對接相關部門,組織社區物業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召開消防科技問題政策宣講會,宣貫消防政策標準,引導物業服務企業全力支持電動汽車推廣工作。
此外,省消防救援總隊還公佈了全省各級“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消防技術服務組名單和聯繫方式,做好“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消防技術服務指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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