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大連環殺人案始末:兇手“為了自己”見財起意,連殺27人,連未婚妻都不放過。
韓振營,化名李營,1974年出生於河南省鎮平縣彭營鄉。從小父母就離家出走,在養父母的身邊長大,小學沒上完就輟學了。還時常有偷雞摸狗的行為,而這個習慣也伴隨著他走過了一生,甚至愈演愈烈。1988年6月,曾因打架而被行政拘留15天。此後他便過著流浪的生活,全國各地跑。於1990年9月18日,因盜竊罪而被南陽市人民法院判處9年有期徒刑,並在河南省新鄭監獄裏服刑。
後因在獄中表現良好,準予减刑,於1995年1月25日被釋放出獄。這個惡習猶如毒癮一般,無時無刻不在吸引著他走進犯罪的深淵,無法自拔。出獄後的他不但沒有改過自新,而是重操舊業,再次幹起了偷竊的行當。於1995年6月19日,因盜竊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後借病脫身逃走。
這一年他結識了隻身來到湖北省沙市學習美容的女友趙豔霞,年僅19歲的她通過與韓振營的相處,漸漸地喜歡上了他,也知曉他所做的事情。後兩人成為戀人,趙豔霞將其帶到老家,並租下了一個門店,和她的繼父一起學習中草藥知識治病。但韓振營賊心不死,又開始了逃亡的生活。
由於趙豔霞對他的喜愛,便和他一起開始了四處漂泊的生活。經過幾年的輾轉,趙豔霞下定决心想要回家,與韓振營商量了一下,遭到拒絕,便說話過激了些,引起了韓振營的殺心。之後,韓振營帶著她走到了兩人相識的地方,用隨身攜帶的折疊刀將其殺害,刀上留下了血漬。
這已不是他第一次殺人,3個月前,他來到了湖北省武當山東側太山廟旅遊景區,發現一名正在攝影的男子,見財起意,將其推下山崖,隨後從死者身上搶走若干錢財後逃走。同年3月26日,他又來到了河南省鄧州市,潜入西城區金雞泉一號樓的韓某家中,將其殺死,拿走1000多的現金逃走。六月上旬,又流竄至方城縣,將一名68歲的老太太殺死,拿走上萬元現金,逃之夭夭。
從1995年至1996年,經警方查證,韓振營共計殺死27人,重傷10人,搶劫金額數萬元。這些年他一直在重蹈覆轍,迴圈作案,搶劫—殺人—揮霍—再搶劫,據說他有一次去某個飯店,一頓飯就消費了8000餘元。由於作案次數過多,慢慢地掌握了其中的技巧,流竄作案是最不容易被抓住的方法。
而且每次被警方抓住的時候都有機會逃走,這讓韓振營覺得自己非常厲害,絲毫不在意法律的天網,不相信警詧能有足够的證據制服自己,增强了他作案的信心。可是卻沒有想到,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這個頂風作案的幕後真凶竟然會敗在湖南省的一個地方警局手中。
在他殺死自己的女友後,趙豔霞在臨死之際,用血寫下了韓振營的手機號碼。之後警方接到報警電話後,立即展開調查,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做了大量的工作,於2天后,在湖南省澧縣被擒。儘管被抓後,韓振營拒絕供述,後在警方的攻陷下,開始交代自己的犯罪經過。
於1996年12月27日,湖南省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當庭宣判韓振營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韓振營不服,向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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