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兩次在全國兩會期間到青海代表團參加審議,兩次踏上青海高原考察,對青海的民生工作提出一系列重要訓示和要求,強調要著力補齊民生短板,堅守人民情懷,緊緊依靠人民,不斷造福人民,扎實推動共同富裕。這充分體現了我們黨始終與人民心連心、同呼吸、共命運,把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我們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不斷增進民生福祉,開創無愧於歷史和人民的新業績,帶領各族人民創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就要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辦實事。保障和改善民生是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根本宗旨的具體體現,也是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選擇。我們要及時紓解羣衆痛點,認真傾聽羣衆呼聲,主動回應羣衆關切,統籌解决好就業、教育、收入分配、社保、醫療、養老、托嬰、住房、食品安全、社會治安等民生實事,著力補齊民生短板,破解民生難題,兜牢民生底線,不斷提升羣衆幸福指數。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就要强化系統思維,為人民的美好生活接續奮鬥。進入新發展階段,人民對美好生活的要求不斷提高。我們要推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改善城鄉居民生產生活條件,幫助農村羣衆做大做强特色產業;加强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加快民族地區發展,促進各族群眾共同富裕,促進各族人民大團結;妥善處理生態和民生的關係,實現生態保護和民生保障相協調;加强和創新社會治理,確保國家安全和人民安居樂業。
我們黨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興。讓我們砥礪初心使命,以人民為中心,把人民放心上,始終同人民想在一起、幹在一起,為實現新時代黨的歷史使命凝心聚力,書寫新時代青海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的美好畫卷,不斷創造中華民族新的歷史輝煌。(青海日報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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