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進我省野生動物肇事造成農牧民羣衆人身財產損失保險理賠機制創新,更好地滿足和服務廣大農牧民羣衆因保護野生動物造成的危害和損失,近日,省林草局組織我省有關領導和專家,對初步擬定的《青海省陸生野生動物造成人身財產損失保險賠償試點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進行評審。
據瞭解,一直以來,我省廣大牧區經常存在野生動物襲擊牧民羣衆的事件,造成了一定的財產損失,賠償問題成了牧民的難題。針對這一難題,專家認為該《方案》針對野生動物造成農牧民羣衆人身財產損失實際,旨在建立全省統一、全省覆蓋、快捷高效、高標準的保險理賠機制,以最大化保障羣衆受損利益。擬定的保險賠償標準科學合理,特別是涉及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等方面的理賠額度較2012年頒佈實施的《青海省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造成人身財產損失補償辦法》確定的標準有了大幅提高,野生動物造成人死亡標準提高近兩倍,更好地體現了對受害者生命價值的尊重。
省林草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探索野生動物肇事造成人身財產損失保險理賠新機制,是當前全面深化改革、推行和落實政府職能轉變及“放管服”改革的一項重要實踐,《方案》的評審通過對今後推動落實機制試點具體工作意義巨大。
據瞭解,下一步,省林草局將在進一步完善《方案》的基礎上,積極與省財政廳、青海銀保監局等部門溝通協調,落實保險試點資金、政府採購保險組織、培訓等工作,爭取年內全面開展試點工作。(芳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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