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崔叢叢通訊員趙立謙)近日,省檢察院、省鄉村振興局聯合印發《關於檢察機關國家司法救助工作助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實施意見》,提出充分履行檢察職能,加大司法過程中對貧困當事人的救助工作力度,助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意見指出,人民檢察院在辦案過程中應當注重發揮司法人文關懷作用,依法開展對貧困當事人的國家司法救助工作,主動幫助其解决生活面臨的急迫困難,改善生活環境。鄉村振興部門在工作中應當將貧困當事人中的防貧監測對象列為重點對象,突出問題導向,優化政策供給,實施精准幫扶。
應救盡救、分類施策、精准發力、合力攻堅。意見強調,人民檢察院和鄉村振興部門將依託國家司法救助工作幫助貧困當事人中的防貧監測對象儘快擺脫生活困境,協同相關部門全面落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措施,提高救助效果和鄉村振興成果的可持續性。人民檢察院和鄉村振興部門應當加强國家司法救助工作與鄉村振興措施的銜接融合,引導鼓勵社會各方面力量,對貧困當事人中的防貧監測對象通過產業扶持、教育支持、醫療救助等措施進行幫扶,以多元救助共同築牢社會底線安全網。
意見要求,人民檢察院和鄉村振興部門將分別確定相關內設機构具體負責日常事務,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例會。同時,建立對農村地區貧困當事人中防貧監測對象的觀察台賬,動態跟踪記錄救助情况,健全國家司法救助工作助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檔案制度。
評論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