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臺嚴格管控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十條措施
確保糧食種植面積在410萬畝以上
海南日報訊(記者 傅人意 陳雪怡)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海南省關於嚴格管控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十條措施》(以下簡稱《十條措施》),要求我省各市縣、各有關部門要切實扛起糧食安全政治責任,實行糧食安全黨政同責,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著力穩政策、穩面積、穩產量,確保糧食種植面積穩定在410萬畝以上、產量29億斤以上。
據悉,《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指出,部分地區出現耕地“非糧化”傾向,一些地方把農業結構調整簡單理解為壓減糧食生產,一些經營主體違規在永久基本農田上種樹挖塘,一些工商資本大規模流轉耕地改種非糧作物等,這些問題如果任其發展,將影響國家糧食安全。為貫徹落實檔案精神,嚴格管控耕地“非糧化”,穩定我省糧食生產,牢牢守住海南自由貿易港糧食安全的生命線,我省特製定《十條措施》。
《十條措施》包括:明確總體要求;嚴格執行耕地保護政策;嚴禁違規佔用永久基本農田種樹挖塘;堅持耕地利用優先序;穩定糧食種植面積;提升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全面加强水稻生產功能區監管;切實保護種糧積極性;有序引導工商資本下鄉;加强組織領導等。
《十條措施》要求,製定並實施水稻等重要農產品生產供給方案,及時將年度糧食生產目標分解到市縣,落實到戶到田。已劃定為永久基本農田的26.8萬畝南繁科研育種保護區,重點發展作物育制種產業。
在《十條措施》基礎上,我省還要出臺《海南省農田建設項目驗收辦法》《海南省高標准農田工程設施建後管護實施辦法》,持續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强化建後管護,推進農田宜機化改造,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實現旱澇保收高產穩產。同時强化糧食生產全程機械化服務,推廣水稻工廠化育苗、機械化插秧設施與科技,開展糧食生產薄弱環節機械化試驗示範,補齊水稻生產全程機械化短板。推廣秸稈機械粉碎還田、腐熟還田等成熟可行科技,提高土壤有機質,改善土壤結構,提升耕地品質。
此外,《十條措施》還要求組織對全省150萬畝水稻生產功能區劃定情况“回頭看”。對糧食種植面積大但劃定面積少的要及時補劃,對形成坑塘水面、種植林果等確已不具備水稻生產功能的耕地要予以剔除並補劃。加大土地出讓收入用於農業農村的資金對高標準農田建設、農田水利建設、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等項目的支持力度。加大優質糧食新品種示範推廣力度,打造“海南好米”等省級農產品公用品牌,提升種糧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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