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開發商行賄5.8億元!“內蒙古第一貪”李建平涉案30億元背後丨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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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如果受賄5.778億元在判決書中得到認定,那麼僅憑藉收受楊進東一人賄賂款,李建平就已成為內蒙古“受賄之最”。被查3年後,“內蒙古反腐第一大案”——呼和浩特工業區黨工委原書記李建平腐敗案,有了新進展。7月6日,在中國檢察網上,內蒙古自治區科右中旗人民檢察院公佈的一份行賄罪起訴書透露,東晟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代表楊進東累計向李建平行賄高達5.778億元。

李建平。圖片來源:內蒙古網上3D廉政教育展廳

如果受賄5.778億元在判決書中得到認定,那麼僅憑藉收受楊進東一人賄賂款,李建平就已成為內蒙古“受賄之最”。

中房報記者許倩丨北京報導

被查3年後,“內蒙古反腐第一大案”——呼和浩特工業區黨工委原書記李建平腐敗案,有了新進展。

7月6日,在中國檢察網上,內蒙古自治區科右中旗人民檢察院公佈的一份行賄罪起訴書透露,東晟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代表楊進東累計向李建平行賄高達5.778億元。

如果受賄5.778億元在判決書中得到認定,那麼僅憑藉收受楊進東一人賄賂款,李建平就已成為內蒙古“受賄之最”。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披露,李建平腐敗案涉案金額高達30億餘元,這個數位遠超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賴小民的17.88億元、山西省呂梁市原副市長張中生的11.7億元以及陝西省委原書記趙正永的7.17億餘元,被稱為“內蒙古反腐敗鬥爭史上迄今第一大案”。

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紀委書記、監委主任劉奇凡,將李建平案存在的問題概括為亂設公司、亂設職位、亂進人員等“十亂”問題,要求呼和浩特市及經開區以此為重點開展以案促改專項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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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項受賄5.778億元

7月6日,內蒙古自治區科右中旗人民檢察院公佈了一份“起訴書”:內蒙古某房地產公司和某藝術品公司法人代表楊某某,累計向李建平行賄5.778億元。

楊某某即楊進東,是內蒙古東晟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無界苑藝術品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代表,並對這兩家公司分別持股66.7%和60%。這兩家公司第二大股東是李蘇超,分別持股33.3%、40%,並擔任這兩家公司“監事”一職。

李蘇超正是李建平之子,消息稱,李蘇超逃亡國外。

企查查顯示,內蒙古東晟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於2000年7月18日,李蘇超於2011年6月21日出資500萬元,成為該公司第二大股東。2011年3月,正是李建平剛剛上任呼和浩特工業區黨工委書記之際。

內蒙古無界苑藝術品有限責任公司則成立於2009年6月26日,成立之初,楊進東與李蘇超各自出資600萬元、400萬元,主要人員顯示為2人,即楊進東與李蘇超;參保人數顯示7人。這家公司對外投資企業僅1家,為內蒙古稀泉飲品有限公司,成立於2016年9月26日,於2021年6月24日准許簡易註銷,資訊顯示“未開業、無債權債務”。

起訴書披露,2009年至2014年期間,楊進東在無拆遷資質情况下,通過李建平幫助,以掛靠呼和浩特市某甲拆遷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隆元拆遷有限責任公司、呼和浩特市建發房屋拆遷有限責任公司管道,未經招投標程式,獲得呼和浩特工業區投資開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和呼和浩特市工業區關於某甲村、某乙村、某丙村、某鎮等多處拆遷工程項目。

出於感謝李建平和以後繼續承攬呼和浩特工業區投資開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拆遷工程目的,楊進東分別於2009年至2010年,應李建平要求,陸續通過呼和浩特某甲拆遷有限責任公司帳戶,支付給法人代表為譚某某的呼和浩特市某甲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和呼和浩特市某乙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共計4.45億元;2012年至2014年,楊進東通過其內蒙古無界苑藝術品有限責任公司員工個人銀行卡,多次給予李建平好處費,金額共計1.328億元。兩筆款項共計5.778億元。

楊進東是何許人?起訴書披露,楊進東,1950年11月18日出生,漢族,戶籍所在地是山西省晋城市。早年在內蒙古靠暴力拆遷等發家,有犯罪前科。

2003年9月10日,因犯敲詐勒索罪,楊進東被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犯故意傷害罪被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數罪並罰决定執行有期徒刑6年(自2001年4月10日-2007年4月9日),呼和浩特市入監隊以患有疾病、法律文書不全為由出具暫不收犯人通知書,楊進東於2004年12月17日經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公安廳、司法廳决定保外就醫,於2005年3月16日經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决定暫予監外執行,於2007年4月9日刑滿釋放。

上述起訴書還稱,楊進東在被採取留置措施期間,主動向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專案組交代了其向李建平行賄的犯罪事實,同時檢舉李建平挪用呼和浩特工業區投資開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公款4.162億元重大線索,對李建平涉嫌挪用公款罪的案件偵辦起到了關鍵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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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開區從發展高地淪為“貪腐地”

正在發展中的呼和浩特工業區。圖片來源:呼和浩特工業區官網

李建平陷入欲望溝壑,正是在其執掌呼和浩特工業區之際。

李建平,1960年5月出生,河北省霸州人,1982年8月參加工作,1985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5年4月任內蒙古電子工業局團委書記,1988年任內蒙古啤酒廠副廠長,1990年調任呼和浩特市體改委正式走上仕途。

2000年9月,他任呼和浩特市水務局副局長,2004年6月任該局局長。他在呼和浩特市水務局任職期間,還從2001年起兼任春華水務董事長。2011年3月至2018年9月,擔任呼和浩特工業區黨工委書記,達7年之久,直至落馬。

他所執掌的工業區位於呼和浩特市城區邊緣,始建於1992年,2000年被國務院準予晋昇為國家級開發區,下轄如意工業園區、金川工業園區,現在也是自治區(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規劃面積約9.8平方公里。

2月27日,《中國紀檢監察報》刊發《清除經開區發展的絆脚石》一文,披露了李建平案部分案情。報導稱,李建平擔任呼和浩特工業區黨工委書記期間,從利用職務之便幫助他人承攬工程收受錢物開始,到後來窮盡所能將手中權力充分變現,金額從幾萬(元)、幾十萬(元),逐漸新增到幾百萬(元)、幾千萬(元),甚至幾億(元),李建平胃口越來越大,欲望的閘門一旦打開就覆水難收。即使曾與他共事的經開區黨工委原副書記、管委會原常務副主任白海泉在2014年被調查,李建平都沒有一絲警醒,依然不收斂、不收手,甚至變本加厲。

李建平的斂財手段還包括成立空殼公司騙取國有資金,亂設公司、亂設職位、亂進人員等。調查發現,李建平設定了大大小小空殼公司數十家,其中既有明面上的總公司,也有掩人耳目的一級、二級、三級子公司。在他直接策劃和授意下,這些公司相互攬項目、做生意,大量國有資金在其間頻繁流動、暗度陳倉,最後被挪作他用,意圖“錢生錢”。

直到2018年9月李建平被查,被查原因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次年8月,李建平被雙開。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曾披露,李建平把下屬企業當成自己的“錢袋子”和“提款機”,侵吞國有資產,涉嫌違規進人862人,涉案金額高達30億餘元。現時,該案尚未有公開宣判消息。

曾與李建平共事的白海泉,涉案金額達1.7億元。2020年1月14日,因犯受賄罪、貪污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巴彥淖爾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

白海泉曾在庭審現場悔恨道:“經開區是一個地區的經濟試驗田,國家給予的政策比較寬,我一干就是10年,是企業家必爭的對象,他們需要我的支持,我的工作也需要企業家投資的拉動。”

自1981年,我國開始在沿海開放都市建立工業區以來,各類開發區迅猛發展。在助推經濟發展的同時,也成為腐敗易發和高發領域。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文稱,十九大以來,國家級經開區主要領導中有20名廳局級幹部在任上落馬,涉及19個國家級經開區。開發區涉案官員中,普遍存在違規招人、亦官亦商、亂設機构、發土地財等問題。

“在整改中加强資產清算追繳,通過解除協定契约收回投資16.49億元;通過協商、法院訴訟、警察和紀檢監察機關協助等追繳資金,涉及44.5億元。”經過一年多以案促改,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工業區76項整改任務基本完成、140個具體問題得到整改。

責任編輯:馬琳溫紅妹

審讀:戴士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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