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財政廳印發《2020年度省級部門决算公開工作規範》,對省級部門决算公開主體、公開時間、公開形式、公開內容等作了統一規定,進一步規範公開事項,提升公開透明度和時效性。
《决算公開規範》明確,省級部門及所屬預算單位是部門决算及組織决算的公開主體,負責本部門及本組織的决算公開工作。與以往不同的是,今年省級部門决算公開主體由省級各部門延伸至省級各部門及所屬預算單位,公開主體範圍進一步擴大。
《决算公開規範》要求公開時間儘量統一。省級各部門要在省財政廳批複本部門决算後20日內公開部門决算,鼓勵適當提前公開時間。部門所屬單位應在首長部門批複本組織决算後20日內公開組織决算,鼓勵適當提前公開時間,同一部門所屬單位儘量在同一天集中公開。
《决算公開規範》規定公開形式以組織入口网站公開為主。省級部門及所屬單位應在本部門或本組織入口网站設立預決算公開專欄(首頁明顯位置),公開决算資訊,並保持長期公開狀態。省級部門如沒有入口网站,應在江西省人民政府網站上公開;部門所屬單位如沒有入口网站,應在首長部門入口网站上公開。同時,為便於社會公眾査詢,省財政廳在入口网站設立預決算公開專欄,集中公佈省級各部門决算公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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