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山西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發佈檔案,確定獨立學院轉設之後的收費事項,保障獨立學院轉設平穩過渡,促進高校健康發展。
圖源:山西省政府官網
通知要求:
獨立學院轉設為公辦本科層次應用型普通高等學校或公辦本科層次職業高等學校,學費和住宿費實行政府定價。學費標準、住宿費標準按照有關部門相關規定執行。獨立學院轉設為非營利性民辦本科層次普通高等學校或職業高等學校,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實行政府指導價,執行轉設前收費標準。
獨立學院轉設前招收的學生、高職院校和中專學校綜合組建本科層次職業高等學校前招收的學生,學費和住宿費執行轉設、綜合前收費政策。同時,學費和住宿費原則上由負責培養和管理學生的院校收取。在轉設過程中,雙方有轉設(過渡)協定的,按照協議約定執行。
新聞來源:山西省政府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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