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7人因惡意隱瞞行程逃避警察防疫檢查被依法查處、立案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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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後,羅某冒用李某行程碼的行為被警察當場識破。現時,李某、羅某因在疫情防控期間隱瞞真實行程資訊,冒用他人行程碼,已構成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决定、命令。現時,嫌疑人紮某、楊某、姚某、錢某、張某等人已被立案偵查。對妨礙疫情防控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查處。

石河子查獲一起冒用行程碼行為

2021年8月8日淩晨0時許,違法嫌疑人羅某與其男友李某從瑪納斯縣前往石河子市,在途徑瑪河警察檢查站時,羅某故意隱瞞其西安旅居史軌跡,向工作人員出示李某疆內行程碼,在檢查站工作人員再三要求其出示本人真實行程碼的情况下,李某依舊讓羅某隱瞞本人行程資訊。隨後,羅某冒用李某行程碼的行為被警察當場識破。

現時,李某、羅某因在疫情防控期間隱瞞真實行程資訊,冒用他人行程碼,已構成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决定、命令。警察對李某、羅某的違法行為進行責備教育,李某、羅某也表示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對李某做出行政警告處罰、羅某行政罰款200元的處罰。

5人惡意逃避防疫檢查,被博州警察依法查處

8月8日,新疆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公安機關查處一起線路車司機通過冒用他人資訊,協助四名人員,逃避疫情防控檢查,進入城區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案件。現時,嫌疑人紮某、楊某、姚某、錢某、張某等人已被立案偵查。

經調查,8月7日,楊某、姚某、錢某、張某四人為逃避疫情防控檢查進入博州,便找到線路車司機紮某,紮某為獲取高額利潤,讓楊某四人通過冒用他人資訊管道逃避沿途疫情防控卡點檢查進入博樂市區。

紮某、楊某、姚某、錢某、張某五人在明知不符合疫情管控要求的情况下,仍通過冒用他人資訊隱瞞真實行程和活動軌跡,逃避防疫檢查,嚴重影響了疫情防控工作,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之規定,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現時,博州公安機關已對紮某等五人採取相應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法律連結

根據刑法第三百三十條的規定,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定罪處罰,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據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公安部門在此做出鄭重提示:疫情防控期間,請廣大市民及機關企事業單位嚴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主動配合開展防控工作。對妨礙疫情防控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查處。

彙編自:石河子城區警察博爾塔拉報

編輯:迪力夏江初審:李雪複審:李隆終審:趙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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