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東市河湟文化保護條例》9月1日起正式實施是我省第一部為保護傳承弘揚黃河文化製定的法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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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該《條例》分總則、保護措施、傳承與傳播、轉化利用、法律責任、附則,共六章五十九條,並將每年六月設定為河湟文化保護活動月。
8月9日,記者從中國共產黨海東市第三次代表大會上瞭解到,為加强河湟文化保護,弘揚優秀傳統文化,提升海東文化軟實力,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建設,備受關注的《海東市河湟文化保護條例》9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是我省首部為保護傳承弘揚黃河文化製定的法律規範。

該《條例》分總則、保護措施、傳承與傳播、轉化利用、法律責任、附則,共六章五十九條,並將每年六月設定為河湟文化保護活動月。河湟文化保護的內容包涵傳統戲劇、曲藝、音樂、舞蹈、繪畫、雕塑、書法、民間文學、醫藥、體育;民間節慶、傳統禮儀等民俗活動;河湟地區特有的語言;民間民居、服飾、用具;青稞酒、青繡、特色食品、農耕工具等傳統工藝和製作科技,工藝美術珍品;歷史文化名村、傳統村落、少數民族特色村寨;古樹名木、風景名勝;紅色文化、革命史迹;歷史建築、城址遺存、傳統街巷、歷史地段、傳統地名;反映河湟地區社會發展和社會變遷的重大歷史事件、歷史文化名人的典籍、檔案、書畫音像、手稿抄本、口傳文化等資料;其他需要保護的河湟文化事項等共十一大類。

《條例》要求市縣區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强河湟流域生態治理,築牢河湟文化保護的生態基礎,並根據河湟文化生態保護的實際需要,將河湟文化特色鮮明、形式和內涵保持完整的特定區域,創建為河湟文化生態保護區;對瀕臨消失的河湟文化,市縣區人民政府文化旅遊首長部門應當及時進行搶救性保護,對適宜設立標誌牌的河湟文化事項,應當設立與所保護河湟文化事項的風貌、特色、環境等相協調的保護標志牌。同時,支持社會力量挖掘、整理、推廣民族民間河湟文化藝術,繁榮少數民族文化;鼓勵各民族公民相互參與文化活動,共亯河湟文化藝術成果,促進各民族之間的文化交流。(陳俊實習生秦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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