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廣西自然資源廳印發《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若幹措施》,對脫貧縣、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提出21條支持舉措,推動脫貧地區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有效期至2025年。
强化規劃空間保障。從規劃佈局、規劃空間和建設用地規模上統籌安排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各類項目用地空間。加快製定村莊規劃設計通則或農房建設規劃管控辦法,新編縣鄉級國土空間規劃中安排不少於10%的建設用地名額重點保障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用地。
土地要素配寘傾斜支持。統籌新增和存量建設用地加大土地要素供給;在新增耕地名額交易、申請自治區補充耕地名額調劑等方面繼續保持傾斜支持;農民個人、村組集體以及新興農業經營主體自行開墾且單個地塊面積在200—3000平方米以內的耕地,經核定入庫後可用於耕地占補平衡。
用足用好增减掛鉤政策。合理確定增减掛鉤實施規模並納入土地利用計畫進行管控。繼續支持脫貧縣城鄉建設用地增减掛鉤節餘名額跨縣區交易,所得資金收益全部用於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
盤活農村閒置房地資源。鼓勵村集體和農戶通過盤活利用集體閒置的房地資源發展鄉村產業;城鄉建設用地增减掛鉤、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宅基地整理等管道騰退出來的農村建設用地要優先滿足項目所在村使用,並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採取入股、聯營的管道,與其他單位和個人共辦農業企業,發展鄉村產業項目。
保持項目、資金、人才傾斜支持。對脫貧縣和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繼續保持在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生態修復、全域土地綜合整治、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地質災害防治等項目,以及科技、資金、人才等方面的傾斜支持。
寧明縣、龍州縣、東興市、憑祥市4個參照自治區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相關政策給予支持的縣市適用於本措施。(唐廣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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