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重慶市醫療保障局印發《關於制定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混檢項目價格等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規定,公立醫療機構為單純進行核酸檢測的羣衆提供採樣服務,羣衆無需掛號且機构不得收取門診診察費(一般診療費)。
《通知》指出,根據疫情防控需要,相關風險地區按要求開展大規模人群核酸檢時,可採取多人標本混合檢測。其中,實行10:1混樣檢測的,公立醫療機構按照每人次不高於20元收費(含體外診斷試劑盒等耗材);實行5:1混樣檢測的,公立醫療機構按照每人次不高於25元收費(含體外診斷試劑盒等耗材)。
具備核酸檢測資質的公立醫療機構要設定專門視窗或區域,為單純進行核酸檢測(包括混檢)的羣衆提供採樣服務,羣衆無需掛號且不得收取門診診察費(一般診療費)。同時,要求公立醫療機構應主動在醒目位置公示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價格,嚴格按照規定向患者提供服務並收取費用,規範價格行為。
本次公佈的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自2021年8月16日零時起執行。並鼓勵具有檢測能力的非公立醫療機構參照執行。單樣本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的政府指導價為50元。
評論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