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法出臺背景是什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北京市科學技術普及條例》,落實“要把科學普及放在與科技創新同等重要的位置”重要論述精神,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實現高水准的科技自立自强,促進科技資源科普化、提升公民科學素養、營造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創新文化氛圍,製定《北京市科普基地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二、主要內容是什麼?有哪些特點?
《辦法》共7章26條,分為“總則、申報、命名、運行、管理、服務、附則”,對北京市科普基地命名覆核與運行管理等工作全過程做出明確規定。主要體現4方面特點:一是明確定位、分清職責。二是突出質量、示範引領。三是定期考評、動態調整。四是加大支持、提升服務。
(一)明確定位、分清職責
一是明確科普是公益事業,是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
二是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和市科協共同負責《辦法》製定和實施,每年組織一次市科普基地命名申報工作,對3年有效期滿的市科普基地組織覆核,規範和指導市科普基地開展科普工作。
三是各區科普行政主管部門、區科協負責對轄區內市科普基地進行屬地化管理,建立常態化檢查機制,開展日常管理。
四是市科普工作聯席會成員單位結合各自職責應對命名為市科普基地的所屬單位加强日常監管,對推薦並命名為市科普基地的組織開展科普工作給予指導和協調。
(二)突出質量,示範引領
市科普基地是指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由政府、事業單位、企業、社會組織興辦,面向社會開放,在科學傳播、科普創作、科普活動、科普展教品開發、科普知識培訓等方面發揮引領、帶動和輻射的場所或機构,應代表行業領域科普工作較高水準,是本市科普工作的重要陣地。
(三)定期考評、動態調整
一是各區科普行政主管部門、區科協負責對轄區內市科普基地進行屬地化管理,建立常態化檢查機制,發現不符合條件的應將有關情况向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及時回饋。
二是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和市科協組織複查,如情況屬實,相關市科普基地應進行整改,整改期為一年,整改期間不得以市科普基地名義對外開展工作。
三是市科普基地如出現《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情况之一的,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和市科協可在有效期內取消該市科普基地命名。
(四)加大支持,提升服務
一是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和市科協創造有利條件,支持市科普基地的科普能力建設、人才培養、科技資源科普化等工作。
二是組織講座、培訓、學習交流等活動,協調專家、媒體等社會資源為市科普基地提供服務,組織市科普基地參加國家、市級科普活動。
三是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和市科協根據市科普基地的實際需求和條件,支持市科普基地高品質發展,向國家有關部門推薦申報國家級科普基地。市科普工作聯席會成員單位要培育和支持本行業、本領域科普基地創建。各區要結合實際,參照本辦法培育和支持區科普基地創建,製定區級管理辦法。
三、申報單位必須具有法人資格嗎?
申報命名為市科普基地,應為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或注册的法人單位或受法人單位依法委託獨立開展科普活動的組織。即法人單位可申報;非法人組織也可申報,例如:某高校的下屬學院,雖不具備法人資格,但受高校依法委託獨立開展科普活動,也可申報市科普基地。
四、申報條件是什麼?
市科普基地包括科技場館類、科普研發類和科技傳播類三類。《辦法》中規定了基本申報條件,每類市科普基地還需具備相應的申報條件。
五、申報途徑有幾種?
申報途徑有兩種。
一是各區科普行政主管部門、區科協負責轄區內市科普基地推薦申報。
二是市科普工作聯席會成員單位亦可結合各自職責推薦申報。(必須有推薦單位,兩種推薦途徑可選其一)
六、命名有效期是多長?
一是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和市科協每年組織一次市科普基地命名申報工作,通過評審並經社會公示無抗告的申報單位,命名為“北京市科普基地”,有效期3年。
二是對3年有效期滿的市科普基地,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和市科協組織覆核,覆核通過的可繼續命名為市科普基地,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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