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實施並擴大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受益面、繼續實施穩崗擴崗以工代訓、支持畢業生基層就業和升學入伍、動態調整就業困難人員範圍……8月10日,獲悉市人社局等7部門日前共同印發《關於延續實施和優化完善減負穩崗擴就業政策措施的通知》。
支持市場主體穩崗擴崗
繼續實施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進一步擴大返還範圍,將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組織形式參保的個體經濟組織等參保單位納入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範圍。進一步放寬返還條件,將企業裁員率不高於5.5%放寬至不高於6%。進一步創新返還管道,由最初的企業申報和系統篩查相結合,轉向數據系統“主動檢索、智慧比對、免申直返”,返還金額依據征繳機构提供的上年度繳費記錄按規定確定,徹底為企業提供“免打擾服務”,打造“不見面、免申請、秒返還”全新工作模式;繼續落實以工代訓政策,將以工代訓補貼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1年12月31日;放寬技能提升補貼申請條件,繼續放寬至企業在職職工參加失業保險累計繳費滿1年及以上。
促進高校畢業生多管道就業創業
將應屆畢業年度畢業生納入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補貼覆蓋範圍;優化就業見習補貼政策,對距見習協定確定的見習期不足1/3時,見習人員實現穩定就業,在計算補貼時,該人員見習期按協定確定的最長期限計算,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鼓勵高校畢業生到縣以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按規定落實國家、省及市提高縣以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待遇相關政策;對重點群體自主創業或被用人單位吸納就業的,按規定給予稅收減免、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職業培訓補貼、創業補貼等;將孤兒畢業生納入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範圍;靈活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可按全省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參保繳費,高校畢業生在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期滿後,仍未實現穩定就業的,繼續延長享受期限6個月;對自主創業的畢業生,精准提供創業培訓、創業服務,按規定落實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創業補貼、場地支持等扶持政策。
精准實施困難人員就業幫扶
對脫貧人口、就業困難人員,繼續在培訓期間同時給予生活費(含交通費)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天30元;農村營員和都市低保家庭營員參加預備制培訓的,培訓期間生活費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300元;繼續實施失業保險保障擴圍政策,為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繼續發放失業補助金。此外,通過組織參加職業培訓、推薦企業吸納、幫助靈活就業、扶持自主創業、公益性崗位援助等管道,精准促進就業困難人員儘快實現就業。同時,今年省政府對就業困難人員的定義進行了調整,援助對象進行了擴大,援助範圍從城鎮擴大到城鄉,援助人群由8類擴展到10類,參照人群從3類擴展到5類。
【特別提示】對2020年度已受理、享受期未滿的減負穩崗擴就業政策,可繼續按原政策享受至期滿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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