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隱瞞行程,
將追究法律責任,
後果很嚴重!
8月7日,廣東省江門鶴山市警察局發出通報稱,對故意隱瞞行程的密切接觸者彭某依法進行立案調查。詳情如下:
近日,鶴山市古勞鎮一名新冠病毒感染病例的密切接觸者彭某,故意隱瞞其回鶴山後的行程軌跡,且不聽流行病學調查人員的勸告,擾亂了正常的防控秩序。因彭某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况下依法發佈的决定、命令,决定對其進行立案調查。
一無症狀感染者故意隱瞞行程,
立案調查!
據株洲發佈微信公眾號消息,2021年8月6日,株洲市警察局荷塘分局依法對黃某竹(女,48歲,戶籍地:株洲市荷塘區)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立案偵查。
經初步調查,黃某竹7月30日被確定為密切接觸者,8月4日確診為新冠病毒無症狀感染者。防疫工作人員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時,黃某故意隱瞞7月27日到湘潭易俗河逗留,7月28日到荷塘區龍山寺祭拜的事實,存在傳播新冠肺炎病毒重大隱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之規定,黃某竹的行為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荷塘公安分局對黃某竹立案偵查。現時,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警方在此鄭重提醒: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規定,是阻斷病毒傳播的重要措施也是公民的義務,對拒不執行甚至阻礙工作人員執行疫情防控措施等不法行為,警方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請廣大群眾在接受流行病學調查時,全面如實反映行程軌跡、接觸人員等情况。
警方鄭重提醒,
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規定
是阻斷病毒傳播的重要措施,
也是公民的義務,
對拒不執行甚至阻礙工作人員
執行疫情防控措施等不法行為,
警方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請廣大群眾在接受流行病學調查時,
全面如實反映行程軌跡、接觸人員等情况。
進商場不出示健康碼還吐口水?警方通報來了
8月6日,江蘇常州警方通報稱,8月4日,一商場內一對夫婦不肯出示健康碼,還自稱從南京回常,並要强行進入商場,期間還强摟工作人員並向圍觀群眾吐口水。經查,浦某(女68歲)、查某(男75歲)是本地人,並非南京來常人員。現時,浦某因尋釁滋事已被行拘。
編造、傳播涉疫謠言?
新會警察拘留一人!
8月5日,新會警察在工作中發現:一男子在網絡上發佈一則內容為“新會發現一例病毒感染,新聞發佈會說是澳門傳入”的不實資訊,嚴重擾亂公共秩序。警察迅速行動,在三江鎮一出租屋將嫌疑人黃某清(男,34歲,廣東高州市人)抓獲並帶回派出所調查。
經審查,黃某清對其編造傳播涉疫不實資訊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其供述當天因道聼塗説新會區出現密切接觸者,便在網上傳播涉疫不實資訊。黃某清的行為涉嫌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新會警察依法對黃某清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
男子編造傳播涉疫不實資訊,
行政拘留!
今天淩晨,武漢市警察局東西湖區分局通報!警方對編造傳播涉疫不實資訊男子依法行政拘留。
疫情面前,不信謠不傳謠不造謠!
“每個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責任人”,
疫情防控,人人有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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