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中心依託具有較强科研實力的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發機構等建設,根據功能定位分為企業類和公益類兩種類型
●兩類工程中心實行差別化的認定條件和考核辦法,加大了工程中心行業服務的考核權重
7月28日,科技廳公開最新印發的《四川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運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明確,對新認定的四川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期內驗收合格的,通過省級相關專項資金給予一次性50萬元後補助支持;對年度評估結果為優秀的四川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通過省級相關專項資金給予100萬元後補助支持。
四川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以下簡稱“工程中心”)是全省科技創新體系和科技創新平臺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的後備力量和有益補充,是面向全省現代產業開展共性技術研發與工程化等科技服務、推進產學研協同創新、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集聚培養優秀科研人才的重要載體。
通常來說,工程中心依託具有較强科研實力的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發機構等建設,根據功能定位分為企業類和公益類兩種類型。
《辦法》明確對兩類工程中心實行分類管理。企業牽頭建設的工程中心,主要以工程化、產業化研發和承接成果轉化為主要任務,高校和科研單位牽頭建設的工程中心,主要以技術研發和成果轉化為主要任務。
兩類工程中心實行差別化的認定條件和考核辦法,加大了工程中心行業服務的考核權重。申請認定工程中心除具備在四川省內注册登記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研究方向符合國家和四川省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以及科技創新規劃,符合科技發展趨勢和全省經濟高品質發展創新需求等條件外,依託單位為企業的,還應具備以下條件:上一年度銷售收入原則上不低於2000萬元,擁有30人及以上的研發隊伍,其中固定研發人員不低於60%,高級技術職稱人員比例不低於30%;每年研發投入經費不低於500萬元;近三年企業取得行業領域5項以上自主知識產權。
依託單位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還應具備以下條件:能保證落實工程中心的建設資金和日常研發投入經費,具有為同行業(領域)企業服務的經驗和業績;近三年擁有行業領域5項以上自主知識產權;每年科技成果轉化總收入累計不低於1000萬元。
《辦法》還重在加强工程中心規劃佈局及“放管服”改革。明確要根據全省創新佈局和構建現代產業體系需求確定工程中心佈局規劃。對我省重點產業發展急需的工程中心可適當放寬認定條件、簡化認定程式,比如依託軟件企業、科技服務型企業等建設的工程中心,可適當降低認定標準。在簡化認定程式方面可把評審和現場考察合二為一。對產學研合作基礎好、進入各類省級以上產業基地、示範園區的工程中心,優先予以支持。
《辦法》於2021年7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記者 徐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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