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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戀嗎?騙錢的那種!
常言說的好,網戀有風險,戀愛需謹慎!
年僅16歲,僅有國中文化的女子白某,憑藉一身“演技”,在半年時間內以各種理由詐騙多名男子數萬元。
2021年7月11日,三陽派出所接到吳某洪報警:稱其在三陽鎮某社區家中被人詐騙,請求警察幫助。接到報警後,該所警察立即趕往現場處置。到達現場後,警察現場發現詐騙嫌疑人白某,為進一步查清案情,經出示工作證件,警察立即將詐騙嫌疑人白某帶至三陽派出所訊問查證。經訊問,詐騙嫌疑人白某交代自己在此半年多的時間內共詐騙過三名男子。
2020年11月,受害人歐陽某某通過朋友介紹加了一個“溫子奕”的微訊號,但是歐陽某某從沒見過“溫子奕”,由於當時歐陽某某非常想去傳媒公司上班,就和“溫子奕”聊得很好,後“溫子奕”讓歐陽某某照顧白某。歐陽某某與白某認識之後,白某用化名“陳意晗”的微信小號添加了歐陽某某,謊稱是白某的姐姐,在上海有一家總公司,還在全國都有分公司,按照微信好友“哆哆”的授意報了一個公司名稱給歐陽某某,之後就一直用“陳意晗”的微信小號與歐陽某某聊天。
2020年12月,白某用“陳意晗”的微信小號讓歐陽某某和其朋友到公司來上班,並要求兩人交600元錢購買西裝,把錢轉給名叫“溫子奕”的微訊號,轉錢後歐陽某某和其朋友多次催問西裝的事情,不過都被白某以各種理由推脫了。
2021年3月,“陳意晗”發資訊給歐陽某某,謊稱要他和白某前往東莞市寮步鎮找一個合適的廠房買下來開淘寶店做服裝生意。歐陽某某和白某當時是男女朋友關係,也生活在一起,白某也和歐陽某某說姐姐要她們兩人去東莞寮步鎮找廠房,歐陽某某就相信了。白某讓歐陽某某帶著他的平板電腦一起過去,但到達目的地後,白某將歐陽某某的電腦遺忘在了車上。後兩人在東莞市寮步鎮找了一個廠上班,上了幾天班後就辭職不幹,在東莞當地周圍租了一個房子玩了一個半月。
在此期間,“哆哆”叫白某把歐陽某某的手機騙過來,白某便用“陳意晗”的微信小號發資訊給歐陽某某,讓歐陽某某把手機給白某刷公司數據,歐陽某某毫無懷疑的將手機給了白某。因之前“溫子奕”也和白某說過,等她把歐陽某某的手機騙到手後將手機寄過去,於是白某得手後,將歐陽某某的手機寄給了“溫子奕”。“溫子奕”當時將白某拉進了一個微信群,群內有五六個人,群主是一個動漫頭像的男人,白某並不認識“哆哆”和“溫子奕”以及群主,且只加了“哆哆”和“溫子奕”的微訊號,“溫子奕”在群內發了500元錢白某領了錢之後就將其踢出了群。期間,歐陽某某也多次找白某要手機都被其以各種理由推脫。
2021年5月中旬,白某用化名“陳意晗”的微信小號再次發資訊給歐陽某某,謊稱自己的店破產了,還差3萬元還債,“陳意晗”還給歐陽某某出主意讓其把筆記型電腦賣了,由於當時“陳意晗”在微信內表現的很可憐,歐陽某某便相信了她,將電腦賣了得到3300元,自己留了100元路費,剩下的3200元在5月22日晚全部轉給“陳意晗”的微信上。直至2021年7月12日,歐陽某某通過朋友知道“陳意晗”就是白某,這才發現自己被騙。
網上談的女朋友,竟然是弟弟的女朋友!
曾經有一首很火的歌,歌詞是這樣唱的“最後知道真相的我眼淚掉下來”,知道真相後的歐陽某某2應該就是這樣的心情。
2021年1月,歐陽某某帶著白某去了他家,認識了他哥哥歐陽某某2,雙方加了微信。後來白某說要給歐陽某某2介紹女朋友,便讓歐陽某某將自己姐姐——“陳意晗”的微訊號推給了歐陽某某2。歐陽某某2在與“陳意晗”的微訊號聊了一段時間後,確定了男女朋友關係,期間自己從來沒見過“陳意晗”,且多次要求見面時被“陳意晗”找各種理由回絕。確定關係後,“陳意晗”多次以各種理由(例如:被車撞需要醫藥費、生病,做微商等)向歐陽某某2要錢,歐陽某某2在沒錢的情况下還去找親戚朋友借錢。直到7月6日,歐陽某某2給“陳意晗”微信上轉了44306.8元,給白某微信上發了8879元,總共53185.8元。2021年7月12日,弟弟歐陽某某說“陳意晗”這個微訊號是白某的小號時,歐陽某某2才知道自己被騙。
不用投入,只需動動手就能有錢花,白某在這條不歸路越走越遠。
2021年6月中旬,白某通過朋友的介紹認識了受害人吳某洪,在與吳某洪的接觸中,白某化名“吳倩”,多次與朋友及吳某洪一起出去玩、吃東西,兩人在此期間熟絡起來。白某有一個微信好友名叫“哆哆”,偶爾發資訊要白某介紹男的給她,還通過微信告訴她如何騙別人錢。2021年6月22日晚,白某與吳某洪吃飯時,想到了“哆哆”教的方法,就想通過“實踐”騙吳某洪的錢。飯後,白某謊稱要給吳某洪介紹女朋友,便將吳某洪的微信推給了自己的小號,並化名“徐逸歡”,後便一邊與吳某洪聊天一邊在微信上詢問“哆哆”怎麼聊天騙錢。
2021年6月27日,白某謊稱一朋友因撞人沒錢賠償,向她借錢,自己周轉不過來便向吳某洪借了2000元,。2021年7月3日,白某用化名“徐逸歡”的微訊號騙吳某洪說自己做微商錢不够,還差4500餘元,要他幫忙一下。當晚,吳某洪說自己只借到4000元,並轉給了“徐逸歡”。第二天下午,吳某洪便將剩下的500元錢轉了過去。吳某洪多次要求見“徐逸歡”被拒絕,便稱自己如果見不到人便會報警。2021年7月11日20時,白某與朋友準備離開吳某洪家裡時被吳某洪攔下,後警察趕到現場。
後經詢問,犯罪嫌疑人白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現時,犯罪嫌疑人白某已被袁州分局依法刑事拘留。來源:袁州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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