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晚間南京祿口機場多名員工檢出感染新冠肺炎後,今天(8月4日)上午10點半,南京市舉行第十五次新聞發佈會,通報疫情防控的最新情况。
截至8月3日,南京市公安機關共查處各類涉疫案件37起,依法處理各類人員39人。其中,刑事拘留3人、取保候審10人,行政拘留8人、罰款警告11人,責備教育7人。
王秉德說,在這些案件中,有部分是“石城百姓”(南京警察社會動員隊伍)群防群控志願者提供線索後查處的。
南京市警察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王秉德通報了六則疫情期間違規的典型案例,其中涉及散播謠言、違規載客離寧、棋牌室違規聚集等方面。
一是散佈謠言擾亂公共秩序類案件:7月22日晚,賀某(女,33歲,南京人)在微信朋友圈發佈“檢測出我有新冠、陽性”、“本人在夫子廟上班接觸的人多”等不實資訊,被快速轉發擴散,擾亂公共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7月23日,賀某被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二是擾亂疫情防控秩序類案件:7月29日下午,宋某某(男,64歲,南京人)在秦淮區一核酸檢測點,不聽從現場防疫工作人員勸阻,强行穿過警戒線插隊並毆打防疫工作人員,造成核酸檢測現場秩序混亂,影響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常開展。7月30日,宋某某被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三是妨害執行公務類案件:7月31日中午,葛某某(男,59歲,南京人)騎電瓶車經過江甯區上元小學門口防疫檢查點時,不配合防疫工作人員檢查,强行騎車將防疫工作人員拖倒在地,拖行十餘米,導致防疫工作人員身體多處擦傷,嚴重妨害了防疫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7月31日,葛某某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四是計程車違反疫情防控規定載客離寧類案件:7月28日下午,楊某軍(男,45歲,山東蘭陵人,南京某計程車公司駕駛員)駕駛計程車在棲霞區搭載2名乘客出城,引發疫情傳播風險。因違反南京市關於全市計程車不得離寧的疫情管控規定,楊某軍被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五是違反疫情防控規定逃避離寧查驗類案件:8月2日下午,徐某(男,30歲,安徽蒙城人)、戴某某(男,18歲,安徽蒙城人)因無“48小時核酸陰性檢測證明”無法通過離寧查驗點,遂翻越圍欄、繞道通行,引發疫情外溢風險。8月3日,徐某、戴某某被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六是棋牌室違反疫情防控規定類案件:7月31日晚,許某某(女,39歲,南京人)在玄武區本人所經營的棋牌室聚集多人打麻將,違反南京市關於“暫停棋牌室等密閉場所營業”的疫情管控規定,引發疫情擴散風險。8月2日,許某某被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來源:市場星報綜合澎湃新聞
編輯:李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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