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按照便民利民原則,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對與企業和羣衆生產生活密切相關、使用頻次較高或者獲取難度較大的證明事項,下發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檔案,共清理承諾制清單9件。
二是全面清理煩企擾民的年檢年審,清理取消全市各領域證明事項清單64項,所需證明事項目錄清單22項,取消年檢年審事項目錄清單5項,所需年審年檢事項目錄清單8項,並已向社會公佈。
三是持續開展法律服務“最多跑一次”改革,梳理能够承諾“最多跑一次”事項清單和公證服務、法律援助服務“一次辦”事項清單,並向社會公佈。
四是利用內蒙古公共法律服務平臺,打通服務羣衆“最後一公里”,實現廣電4K機上盒有效連結,建立“想問的、想看的、想選的”選單,建立司法為民百科庫,集律師諮詢、法律援助、人民調解、司法鑒定、以案釋法為一體,為羣衆提供優質、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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