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重慶日報記者從市司法局獲悉,自8月1日起,我市全面推行行政覆議體制改革,除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稅務和國家安全機關外,我市行政覆議職責統一至市人民政府、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和兩江新區管委會、高新區管委會、萬盛經開區管委會等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職責的開發區管委會行使,市和區(縣)兩級人民政府部門及派出機構、法律法規授權組織不再受理行政覆議案件。
行政覆議是政府系統自我糾錯的層級監督制度和解决“民告官”行政爭議的救濟制度,是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抓手,也是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重要通路。行政覆議通過對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審查,可以及時糾正違法或不當的行政行為,從而規範政府行政權力運行。
據介紹,此次我市行政覆議體制改革的覈心就是把原先分散配寘在各個部門的行政覆議職責集中到人民政府統一行使,進一步增強行政覆議的權威性、專業性、公正性和透明度,更好地維護人民羣衆的合法權益。
市司法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改革改變了行政覆議過去繁瑣的管轄模式,實現“一級政府一個覆議機關”,羣衆更容易找准行政覆議機關,申請行政覆議更加方便,並避免了原先不同部門辦案標準不同、尺度不統一等問題。同時,通過改革,將逐步强化行政覆議的監督、糾錯功能,倒逼政府各部門依法行政,有效促進我市法治政府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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