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全省檢察機關共受理審查逮捕各類金融犯罪案件5937件8356人,共準予逮捕4302件5997人;共受理審查起訴各類金融犯罪案件8356件15478人,提起公訴6235案11659人,不起訴902人。”記者8月3日從省檢察院新聞發佈會上獲悉,《山東省金融檢察白皮書(2016—2020)》正式發佈。
全省金融犯罪案件數量占全部刑事案件的比例整體呈下降趨勢,從2016年的2.71%下降至2020年的1.84%。另外,金融犯罪案件刑罰重刑率高、輕緩刑率低,財產刑得到廣泛適用。一審生效判决中,有期徒刑三年以上重刑人數占比43.14%、輕刑率56.86%、緩刑率33.47%,罰金刑適用率92.99%,高於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約33個百分點。罪名分佈相對集中,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信用卡詐騙罪和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三類金融犯罪案件數占全部金融犯罪案件的75.96%。
全省各級檢察機關結合本地金融犯罪情况,制發檢察建議80餘份。此外,為扭轉“重上游犯罪、輕洗錢犯罪”的狀況,省檢察院與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會簽《山東省預防打擊洗錢犯罪銀檢合作機制》,健全工作會商、資訊共用、聯合督導、交流掛職、聯合培訓等多項工作機制,共同梳理研判線索200餘件,深入挖掘洗錢犯罪,形成反洗錢工作合力。(記者張依盟實習生劉美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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