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人社廳會同省委組織部、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等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全省高層次人才醫療保健服務工作的通知》,對我省高層次人才醫療保健服務進行優化,進一步擴大保健對象範圍、提高待遇水准、强化經辦服務。
擴大保健對象範圍。在原有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省主要學科學術和科技帶頭人、博士生導師、年滿50周歲的正高級專業科技人員等四類人員基礎上,將人才醫療保健待遇範圍擴大至各類國家級、省級人才工程人選。同時,不再區分單位性質和醫保隸屬關係,按照“應保盡保、一個不少”原則,將全省各類企事業單位中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全部納入。
提高保健費用標準。一是安排定期體檢,將體檢費用由原男性每人每年700元、女性每人每年1145元的標準,提高到男性每人每年2000元、女性每人每年2500元。省委保健委、省委人才辦安排體檢服務的高層次人才,由用人單位核定人員,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不重複享受,但用人單位提供的體檢待遇可重複享受。二是按照每人每年500元的標準,為高層次人才購買商業健康醫療保險。三是在省直和各設區市的公立三級甲等醫院中,至少各遴選確定一家高層次人才醫療保健定點醫院。
據悉,按照“屬地服務”原則,高層次人才醫療保健待遇由其醫保隸屬地負責落實,並建立多部門聯動實施的服務體系。經申報之後,高層次人才保健對象憑本人社保卡(或醫保電子憑證)到定點醫院享受醫療保健相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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