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消費維權小貼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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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受疫情影響退單,能否無條件退款?(餘小豔)疫情防控期間,為營造更好的消費環境,更好地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8月3日,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消費維權小貼士。疫情期間購買到假冒、偽劣、“三無”防護用品怎麼辦?答:消費者要保存好消費記錄等相關憑證。消費提示:廣大消費者應選擇資質齊全的正規管道購買食品、藥品、防護用品等商品,並注意查看商品標識、標籤和質檢證明。

受疫情影響退單,能否無條件退款?
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消費維權小貼士

本報海口8月3日訊(記者 餘小豔)疫情防控期間,為營造更好的消費環境,更好地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8月3日,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消費維權小貼士。

一、疫情期間購買到假冒、偽劣、“三無”防護用品怎麼辦?

答:消費者要保存好消費記錄等相關憑證。消費者也可以直接找商家溝通,要求賠償。如果在大型網絡交易平臺購買的商品,可撥打平臺所在地12315、12345熱線進行訴求表達,在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繫方式時,消費者亦可以向網絡交易平臺要求賠償,也可選擇撥打12315、12345熱線投訴,或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按合同約定申請仲裁。

消費提示:廣大消費者應選擇資質齊全的正規管道購買食品、藥品、防護用品等商品,並注意查看商品標識、標籤和質檢證明。微信個人或微商等通路商品品質難保障,來源難追溯,維權取證難,消費者應謹慎通過此類通路購買防護用品,謹防受騙。

二、購買文宣可防可治的商品後,發現無效怎樣維權?

答:消費者因經營者的虛假廣告和文宣而購買商品後,有權要求退貨退款。

消費提示:面對形形色色的防疫資訊時,務必擦亮眼睛、保持定力,不輕信、不購買、不使用未經官方認可的防疫抗疫商品,按照官方推薦的防疫措施積極做好個人防護,莫要盲目相信虛假誇大的資訊。

三、疫情期間已簽訂各種服務契约,能否要求經營者無條件退款?

答:受疫情影響,一些消費者不得已取消了原已預訂的出行旅遊、餐飲、娛樂、學習等消費活動。儘管有些行業及時出臺各種改單或退單政策,但售後服務涉及環節多、退單政策不一等諸多客觀因素,導致部分消費者的訴求沒有得到及時解决,相關消費糾紛凸顯。

消費提示:如因政府及有關部門為防疫採取行政措施導致契约無法繼續履行,或因疫情致使消費者根本不能履行時,此情形屬於民法典第180條規定的“不可抗力”,即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况,經營者應當按照相關規定予以配合,解除合同並辦理退費。如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和各省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公佈的現有的中高風險地區和單位名單區域內的經營者,應當按照相關規定予以配合,解除合同並辦理退費。

如果遇到契约可以繼續履行,但因疫情出現,若不解除合同會對消費者權益有重大影響,此時可用“情勢變更”與經營者協商解决。協商不成產生糾紛時,消費者可求助相關部門或訴諸法院請求變更或解除合同。

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

廣大消費者要理性消費,按需購買,切勿盲目搶購,大量囤積物品,造成不必要的浪費,對於部分經營者制假售假、以次充好、虛假宣傳、拒不履責等不法行為,可以撥打12315、12345熱線電話進行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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