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立海南自由貿易港公職人員容錯糾錯、澄清正名和重新使用典型案例通報發佈制度
給幹部吃下“定心丸” 為發展增添源動力
海南日報記者 尤夢瑜
8月2日,《關於建立海南自由貿易港公職人員容錯糾錯、澄清正名和重新使用典型案例通報發布制度的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實施辦法》)新聞發佈會在海口舉行。海南日報記者採訪了省紀委監委、省委組織部相關負責人,就《實施辦法》出臺的背景與意義、我省當前容錯糾錯機制以及下一步貫徹落實《實施辦法》的具體舉措進行解讀。
激發廣大幹部擔當作為
省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在省委主要領導直接指導下,省紀委監委會同省委組織部,研究起草了典型案例通報發佈制度,目的是通過通報發佈公職人員容錯糾錯、澄清正名、重新使用等方面的典型案例,以案釋規、以案釋紀、以案釋法,推動各級黨組織大膽容錯糾錯,激勵全省廣大幹部解放思想、敢闖敢試、幹事創業,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心無旁騖地為海南自貿港建設貢獻智慧和力量。
“建立典型案例通報發佈制度,就是要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和黨中央的要求,通過不定期發佈公職人員容錯糾錯、澄清正名、重新使用的典型案例,向全省釋放為敢於擔當、踏實做事、不謀私利的幹部撐腰鼓勁的强烈訊號。”省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建立典型案例通報發佈制度,就是要破除“洗碗效應”,激勵廣大幹部放下包袱、甩開膀子,大膽探索,大膽實踐,大膽創新,以更加奮發昂揚的姿態投身於自貿港建設。
與此同時,我省分別於2018年、2020年印發《在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中激勵幹部新擔當新作為的實施意見》和《海南自由貿易港公職人員容錯糾錯辦法(試行)》,建立典型案例通報發佈制度,就是要打通這兩個檔案貫徹執行中的“堵點”,通過發揮典型案例的指導和引導作用,督促各市縣各部門動起來、做起來,推動容錯糾錯制度、澄清正名制度真正落地、見到實效。
“我省建立統一的典型案例通報發佈制度,也是一種制度集成創新,通過常態化、規範化通報發佈四類典型案例,探索建立一個‘四位一體’、同向發力、激勵幹部擔當作為的制度機制。”省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7種容錯情形樹立鮮明導向
典型案例通報發佈制度建立後,紀檢監察機關將通報發佈公職人員容錯糾錯等4種類型的典型案例,結合海南自貿港建設實際,哪些情况屬於容錯情形呢?
2020年11月,我省出臺的《海南自由貿易港公職人員容錯糾錯辦法(試行)》,明確了可以容錯的1個前提、7種情形。1個前提是非因主觀故意出現失誤和錯誤,沒有為個人、他人或者組織謀取不正當利益。
在這個前提下,有7種容錯情形:一是在探索性開展工作中,因法律法規沒有明令禁止,政策界限不明確,出現失誤錯誤的;二是在制度集成創新、創一流營商環境等工作中因無先例可循、經驗缺乏等,開拓創新、先行先試,出現失誤錯誤的;三是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出現失誤錯誤的;四是在服務羣衆、服務企業、服務基層中,為提高效能、方便群眾和市場主體,出現失誤錯誤的;五是在工作推進過程中,因國家政策調整或者上級黨委、政府決策部署變化,未達到預期效果或者出現失誤偏差的;六是在處置突發事件或者執行急難險重任務中,已經履職盡責,因不可抗力或者難以預見因素,臨機決斷,出現失誤錯誤的;七是在推進重大專案、重點工作以及化解矛盾、維護穩定和解决歷史遺留問題中,敢於主動擔當、動真碰硬、攻堅克難,因情况特殊複雜,出現失誤錯誤的。此外,對獲得省改革和制度創新獎表彰、作為省制度創新案例發佈、納入省委深改辦制度創新項目庫的制度,在實施過程中的失誤錯誤,應當作為容錯重要情形予以考慮。
省委組織部相關負責人說:“可以看出,我省的容錯糾錯辦法,在非主觀因素、沒有謀取不當利益前提下,將創一流營商環境、制度集成創新、包容審慎監管、提高行政效能、承擔急難險重任務、促進重大政策和項目落地等方面出現的失誤錯誤都納入容錯情形,釋放了保護改革者、支持擔當者的强烈訊號,樹立了敢闖者敢用、有為者有比特的鮮明導向,必將激勵廣大幹部解放思想、敢闖敢試、大膽創新,凝聚起高標準建設海南自由貿易港的強大動力。”
此外,全省紀檢監察機關還將通過建立健全澄清正名工作機制,嚴肅處理誣告陷害等管道,為受到不實舉報的幹部澄清正名。
針對被問責黨政領導幹部的重新安排使用,記者瞭解到,對被問責處理影響期滿的幹部,要分清問題性質,看屬於工作原因還是個人政治、廉潔方面的原因;要分清動機,看屬於客觀原因還是主觀原因;要分清輕重程度,看屬於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中的前兩種還是後兩種。對以上情形中屬前者且符合重新任職條件的,該使用的應當及時合理使用,表現突出的可以提拔或進一步使用。
符合問責情形的幹部,根據容錯認定意見,不予或者免於處理的,在幹部選拔任用、職務職級晋昇、評先評優以及表彰獎勵等方面不受影響。對從輕或者減輕處理的容錯對象,各級黨組織要開展跟踪回訪,落實談心談話制度,從思想、工作、學習、生活等方面加强關心愛護,讓他們感受到組織的溫暖,增强改正錯誤的信心。
各級黨委要切實扛起政治責任
“容錯糾錯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題中應有之義,也是各級黨委(黨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有機組成部分。抓好容錯糾錯工作,不只是紀檢監察機關或者組織人事部門的事情,相反,各級黨委(黨組)是第一位,要切實扛起政治責任。”省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各級黨委(黨組)特別是“一把手”,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在建設自貿港背景下做好容錯糾錯的重大意義,嚴格落實省委印發的公職人員容錯糾錯辦法,堅持依規依紀,堅持實事求是,一就是一,二就是二,真正把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並重原則落到實處。
省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容錯糾錯這項工作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都很强,相關政策如何理解把握,一些基層組織和公職人員還感到心裡沒底,這就需要發揮典型案例的文宣指導作用,讓基層組織在具體實踐中有範例、有指引,讓公職人員在幹事創業中有借鑒、有參照,充分感受到中央和省委鼓勵改革創新的鮮明導向。
囙此,各級黨委(黨組)在領導指導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人事部門做好容錯糾錯、澄清正名和受處分處理幹部重新使用工作的基礎上,要嚴格落實典型案例通報發佈制度實施辦法要求,認真收集、嚴格篩選本地區本部門的典型案例,並按照規定時限和程式報送省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通過上下聯動、統籌合作,依照《實施辦法》,定期發佈典型案例,推動這項制度落到實處,切實為幹部幹事創業營造一個良好的制度環境與政治生態。(本報海口8月2日訊)
評論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