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擬推大學區招生模式在教育就業社保住房養老等方面出臺更多改革創新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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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為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深圳將推行大學區招生和辦學管理模式,並建立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交流制度。

為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深圳將推行大學區招生和辦學管理模式,並建立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交流制度。8月1日,《深圳經濟特區社會建設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在深圳市人大官網上公開徵求意見,將重點針對市民反映強烈、反復出現的就業、教育、社保、住房、養老等問題,出臺更多改革創新舉措,走出一條超大型都市治理新路子。

  建立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交流制度

“擇校熱”“高價學位房”“公辦普高難考”這是近年來時常困擾深圳家長的熱詞,該法囙此對公共教育著墨較多,明確政府應確保一般公共預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確保按在校生人數平均的一般公共預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

其中,學前教育階段,將擴大普惠性幼儿園數量和覆蓋面,健全公辦園開辦費和日常運行經費生均撥款制度和動態調整機制,建立普惠性民辦幼儿園財政補助與辦學品質的聯動機制。

義務教育階段,重點促進均衡發展,除實行義務教育學校設備設施的標準化配寘和統一的學校運行經費生均撥款標準,還擬推行大學區招生和辦學管理模式,建立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交流制度,健全優質教育資源共建共用機制。

  建立普高與中職學籍互轉機制

高中教育階段,重點引導教育多樣化、特色化發展,除加快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建設,在中職學校探索開辦綜合高中班的基礎上,還將建立普通高中與中職學校課程互選、學分互認和學籍互轉機制。

高等教育階段,則推動創新開放發展,鼓勵擴大高等學校辦學自主權,支持高等學校自主設定和調整學科專業,建立學科專業增設和淘汰動態調整機制。鼓勵引進境外優質教育資源,開展高水准中外合作辦學。

此外,配合國家三胎政策,擬規定政府應建設嬰幼兒照護托育體系,建立3歲以下分層照護托育模式,培育標準規範、收費合理、便民利民的普惠性托育機构,降低市民生育、養育、教育成本。

  建立房屋租賃參考價格制度

為化解房地產市場風險,遏制高房價,今年初深圳率先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參考價格發佈機制,這一舉措被寫進了立法,即提出政府應加强商品住房建設和交易管理,完善二手住房價格引導機制。

統計資料顯示,深圳常住人口住房自有率僅約23%,超七成市民需要租房。為更好保障“租房族”的權益,擬要求市住房建設部門應建立房屋租賃參考價格制度,引導房屋租賃當事人合理定價,對租金水准進行合理調控。

同時,市住房建設部門還擬會同市有關部門探索租售同權制度,逐步推動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務方面與購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标签: 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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