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檢察院對涉嫌存在貪污受賄行為的內蒙古自治區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原主任,內蒙古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原副主任文民提起公訴。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後認為,文民犯貪污罪,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隱瞞境外存款罪,濫用職權罪最終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18年並處罰金180萬元。當法槌敲響的那一刻,各位曾經的正廳級幹部知道自己的政治生涯到此就算正式結束了。
公開資料顯示,山西文水人文民出生於1961年3月,1982年8月從包頭鋼鐵學院畢業後開始參加工作,先後擔任過包頭團市委書記、白雲礦區區委副書記、白雲礦區區長、區委書記,青山區區委書記等職務。2017年7月,文民接受組織安排,出任內蒙古自治區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主任,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官至正廳級。
坐擁幾十套房產
據相關媒體報導,自從1995年文民出任包頭市白雲礦區區長以來就走上了一條違法違紀的道路,除了在包攬工程、職務調動等方面以權謀私,為自己與他人謀利的行為之外還涉及到收受其他單位官員和不法商人們賄賂的行為。不過這位正廳級官員最為人稱道的就是他那特殊的愛好,身為領導幹部有個興趣愛好非常稀鬆平常,但是身為正廳級幹部的文民卻偏偏對買房著了魔,明明手下坐擁幾十套房產卻一直對外宣稱自己靠租房度日,連一套房子都沒有。
對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的相關工作人員來說,文民案是他們辦過的最讓人瞠目結舌的一起案子,幾乎是每隔一天或兩天就能查出屬於文民的一套房產,以至於許多工作人員到現在都還對當時的情景回憶的一清二楚。
文民進入紀委監委工作人員視線的原因來自於一條舉報。當時還是2017年的時候,一封來自羣衆的信訪舉報信被人交到了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的辦公桌上,信中提到自治區發改委副主任文民在職期間違規操作為鄂爾多斯的一家企業提供特權同時還存在收受賄賂的違紀情况。紀委工作人員對這封舉報信高度重視,立刻派出調查員對企業相關情况進行調查,最終發現該企業確實存在弄虛作假的問題,而且還曾經向區發改委副主任文民行賄30萬元,企業負責人和文民的私交非常密切。
之後紀委人員又對區發改委副主任文民進行了相關調查,很快調查員就發現文民一家和他們的主要關係人名下經常有巨額資金流動,這些錢款明顯已經超出了文民一家人應有的收入狀況。其次,調查人員還發現雖然文民自己名下的房產不多,但是他有不少親戚名下都有多達十幾套房產,這根本不是這些家庭能負擔起的開銷。除此之外,調查員在翻閱關於文民以前的相關答案時突然注意到,在文民擔任阿拉善盟盟委委員和副盟長的時候曾經因為要解决職工的住房問題新建了一批集資房。當時身為副盟長的文民也要了一套但是房款卻一直沒有交全,拖欠房費還不算完,文民竟然還要求盟內相關部門花費十幾萬給自己大搞了一次裝修,到最後這套房子竟然被文民直接轉手賣了出去,一分錢沒花不說還從中獲利82萬元,做了個無本買賣。
調查員將自己獲得的資料整理上交給紀委部門之後,紀委部門立刻宣佈對文民立案偵查。經過紀檢部門對文民相關的違紀違規行為進行進一步調查之後,在北京、海南、珠海、青島、威海、包頭甚至是澳大利亞等地都發現了屬於文民的房產。經過整理匯總後確認文民從在包頭任職時就開始瘋狂受賄買房,光是在包頭任職期間就買了19套,等到了阿拉善盟工作又買了5套,最後到了自治區發改委工作之後又買了12套,共計36套房產都在文民的實際控制之下,僅是購房支出就超過3700萬元。
這36套房產中絕大部分都是文民利用自身領導幹部的身份,為各種不法商人以及其他幹部在承包工程和職位調動等方面提供便利,然後多方運作用遠低於市值的價格購買的。在這種違規操作中間還摻雜著各種放貸、頂賬以及他人代付款的問題讓調查工作進行得極不順利,甚至有一些房產根本就是文民直接開口向他人索要過來。甚至文民連組織裏為了解决職工住房問題而興建的集資房也要參上一脚,哪怕他本身不屬於這個部門,即使撒潑耍賴、托關係走後門也要想盡辦法從該部門的手裡搶來一套房產。
文民托關係走後門想盡各種辦法低價收購房產之後,又會把這些房子用高價賣出去從中賺取差價。通過這種管道,文民已經先後出售房產14套戶從中獲利千萬元,也就是說文民自從1995年擔任包頭市白雲鄂博礦區區委副書記以來先後購買了50套房產。除了直接賣房之外,文民還會向這些房產出租,光收租金就已經非法獲利600多萬元人民幣。
大秀演技對抗調查
如此大量的房產文民當然不可能全部將其放在自己名下,這不是淨等著組織來調查自己嗎?可是以文民瘋狂的買房速度來看,他的親戚朋友名下很快也有了許多房產,為了尋找可以代持的人,文民也是想盡了辦法,甚至有一次他因為實在找不到人直接將到手的房產交給了一比特與自己認識的售樓人員代持。紀檢部門的辦案人員在進行調查時起初只是發現文民曾經為這些房子交過水電費,但是等到把相關資料拿到手之後,一番之下卻發現簽名根本就不是文民,而是開發商手下的一比特售樓人員。紀檢部門工作人員為了確認情况反反復複進行了多次調查都沒發現該售樓人員和文民有什麼特殊關係,兩人之間也沒有什麼資金往來,最後確認兩人竟然只是朋友之間幫個忙而已。
為了對抗組織調查文民在購買房產之後從來不會為房產辦理產權證,這種行為令開發商都覺得頗為驚訝,竟然有人會在買過房之後就人間蒸發了,催他辦手續也不來。只有等房子已經找好了買主,文民在打算將其出售的時候才會專門跑到開發商那裡將一切手續辦理完畢,然後火速將房子賣出。
在紀檢部門辦案人員前往文民家中進行調查時驚訝地發現,文民家裡竟然還藏著許多從來沒穿過的高檔西裝,各種服裝配飾足有上百件之多,光是鞋子就裝了滿滿一車庫。令人覺得十分無言的是,這些高檔服飾基本上沒有多少是文民親自花錢買的,他根本捨不得這個錢。這些高檔服裝基本都是文民在出差時故意什麼正裝都不帶就等著當地的相關部門給自己安排,之後順理成章的將這些服裝帶回家占為己有,這種操作他一做就是十幾年。
在當地紀檢部門宣佈對文民立案偵查之後,文民還心存僥倖想盡一切辦法對抗組織調查,甚至為了給自己脫罪,還將自己身上的一切資金問題全都推給了自己80多歲的老父親。這種行為讓辦案人員都覺得又好氣又好笑。文民在組織宣佈立案偵查之後一方面表現得非常配合,主動找到辦案人員交代一些無關緊要的情况,另一方面則在背地裡瘋狂轉移資產,在任何關鍵性問題上一問三不知極力回避組織調查。在辦案人員面前大秀演技,向所有人展示雙面人是如何誕生的。
最終文民在紀檢部門掌握了實質性證據之後後悔不已,面對辦案人員痛哭流涕“買了那麼多房子,自己最終也被套進了房子裏。”只可惜,這些懺悔來得實在是太晚,等待著文民的將會是十幾年的牢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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