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代的凶案:高三女宿舍7人暴斃,唯一倖存者與屍體共度了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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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警方迅速趕來現場,根據現場情况和死者情况,警方初步判斷,這7名死者是中毒而亡。而且她們的死亡時間,在12月22日晚上10點左右,這就意味著,那個23日早上從宿舍離開的孫亞宇,和7名死者共度一夜。由於案發時,劉珊珊和孫亞宇均只有17歲,未成年,所以最後法院只判處孫亞宇無期徒刑,她的父母則賠償依法認定損失的30%。

90年代的凶案:高三女宿舍7人暴斃,唯一倖存者與屍體共度了一夜

人們常說,人這一生中,最珍貴、最牢固的友誼,往往產生於高中時期,因為這個時候,大家正處於最青春年少的時期,心思單純,交朋友都是掏心掏肺,加上高中時期,大多數時間都在學校,同學們是除家人外,陪伴自己最多的人,快樂和痛苦,都是一起度過,所以這時候的友誼,最純粹。

天津靜海第一中學某女生宿舍裏的8個女生,便是感情相當好的一群姐妹,她們每天一起穿衣打扮,一起去教室上課,一起去食堂吃飯,感情好似親姐妹,然而誰都不曾想到,在未來的某天,她們竟然會慘死於宿舍中……

1998年12月22日,晚上12時左右,天津靜海第一中學女生宿舍樓112室的一名女生始終無法入睡,因為她總能聞到一股“刺鼻的氣味”,讓她感到很噁心,就算開窗通風都沒用,終於,她受不了了,拉著另一比特室友去找宿管。

宿管打著手電筒,在112室所在樓層巡視了一會兒,並沒有發現异常,但確實聞到了“异味”,可時間太晚,也不方便查,便叫學生們先回去睡覺,第二天一早就來處理,兩個女生便回宿舍了。

12月23日,清晨6點多,學生們陸陸續續起床,她們也聞到了那股“异味”,宿管也如約帶人來查看情况,其中一個女生好奇心起,便跟著一起“找線索”,她覺得味道是從113室傳出來的,便緩緩向那裡靠近,就在此時,113室的女生孫亞宇走了出來,她面無表情,徑直離開,甚至門都沒關。

女生便朝裏看去,結果113室的一幕,讓她終生難忘——只見裡面躺著一群表情扭曲、姿勢詭異的女生!她們有的躺在床上,有的趴在地上。女生瞬間發出尖叫,宿管老師們馬上趕過來,看到眼前的一幕後,當即報警。

警方迅速趕來現場,根據現場情况和死者情况,警方初步判斷,這7名死者是中毒而亡。果然,法醫鑒定後確認,7名死者死於甲拌磷(劇毒農藥)。而且她們的死亡時間,在12月22日晚上10點左右,這就意味著,那個23日早上從宿舍離開的孫亞宇,和7名死者共度一夜。那麼她在這起可怕的案件中,又扮演了怎樣的角色?

很快,警方便找到了孫亞宇,面對警詧,孫亞宇毫不慌張,並且迅速交代了案件過程:

原來,113室的8個女生,都是同班同學,大家的感情特別好,其中和孫亞宇關係最好的,還屬劉珊珊,她倆早就成了閨蜜。1997年9月,劉珊珊與男同學陳某談起了戀愛,並發生了關係,結果不久之後,陳某單方面宣佈分手,劉珊珊瞬間陷入低谷,甚至產生了自殺的念頭。

劉珊珊只把這件事告訴了閨蜜孫亞宇,孫亞宇知道她想自殺後,不但沒有封锁,還表示願意“幫她”,後來,孫亞宇想辦法在某蔬菜門市部購買了一瓶有機磷農藥甲拌磷,接著便把農藥給了劉珊珊。

拿到農藥後,劉珊珊卻改了主意,她表示,不想自己一個人死,太孤單了,想大家陪她一起,孫亞宇聽後,又同意了。於是她們偷偷把農藥倒進了自己的水杯裏,接著告訴其他6名室友,這是她們從家裡帶來的預防肺結核的藥。

其他6名女生哪裡會多想,一邊感謝劉珊珊的大方,一邊有說有笑地喝下“藥”,看著大家喝下藥,劉珊珊也笑著喝了,幾分鐘後,大家便出現肚子痛、噁心幹嘔等情况,劉珊珊和孫亞宇卻告訴大家,是“喝藥後的正常反應”,女生們依然沒有多想,便上床準備睡覺,卻不料身體越來越難受,等到她們想要離開宿舍時,已經痛得連說話的力氣都沒有了……而唯一沒喝下農藥的孫亞宇,則眼睜睜看著昔日的好姐妹們,一臉痛苦地死在自己面前,並和她們度過了一整晚。

聽完孫亞宇的話,警詧們沉默了,他們怎麼也不敢相信,一個10幾歲的女生,竟然會對同宿舍的人痛下殺手,但根據現場證據,以及劉珊珊留下的遺書,此事確實和孫亞宇描述的基本一致。

由於案發時,劉珊珊和孫亞宇均只有17歲,未成年,所以最後法院只判處孫亞宇無期徒刑,她的父母則賠償依法認定損失的30%。

說完這起案件,筆者不禁陷入沉思,其實這起殺人案,偵破難度並不高,犯罪手法和殺人動機也很簡單,然而這6名花季少女,卻就這樣死在了自己最信任的“姐妹”手上,實在讓人難以接受;而劉珊珊,只因為感情受挫,就產生了自殺念頭,並且還拉著6名朋友一起死;孫亞宇,在明知好朋友一錯再錯的情况下,不但不加以勸阻,還不斷推波助瀾,最後甚至可以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姐妹”們慘死在自己眼前,接著跟沒事人一樣,“陪”著她們度過了一整晚……

這些孩子們是犯了錯,但這一切,絕不能只是簡單地去責備這些還沒長大的孩子,早戀、父母學校疏於管教、學生們法律意識弱,這些都是導致她們誤入歧途的因素。曾有一比特法律工作者這樣說道:

不懂法,害處大:如盲人,騎瞎馬:學法規,長知識;心明亮,走天下。

只有知法懂法,才能增强法律意識,守法用法,才能以法護身;反之,不懂法,則法律意識淡薄,容易以身觸法,害己害人。正如這起案件中的孫亞宇,在明知道閨蜜要殺害室友時,竟然一而再,再而三地“幫”她,很顯然,這就是法律意識淡薄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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