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前,雲南一大二女生殺死大款情人後,拍下碎屍全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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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3年前,雲南麗江就發生過這樣一起大案:19歲的大二女生張超,在兼職期間結識了當地一個叫木鴻章的大款,倆人發展成情人關係後,木鴻章每個月給張超3萬多零花錢,然而,幾個月後,張超卻夥同男友謝宏、朋友陳光呂,將木鴻章殺死並分屍260多份,更令人震驚的是,張超拍下了碎屍的全過程。法院審理認為,張超未直接實施加害行為,並且到案後認罪態度較好,綜合考慮後,最終判決張超、陳光呂死緩、謝宏死刑立即執行。

“金錢並不像平常所說的那樣,是一切邪惡的根源,唯有對金錢的貪欲,即對金錢過分的、自私的、貪婪的追求,才是一切邪惡的根源。”

——美國小說家納霍桑

人們常說:“錢不是萬能的,但沒錢是萬萬不能的”。雖然談錢很俗,但在當下這個社會,擁有一定的財富,我們的生活才能有所保障。也正因為如此,有些人為追求快速致富,動起了歪腦筋,而最終的結果,往往會以悲劇收場。

13年前,雲南麗江就發生過這樣一起大案:19歲的大二女生張超,在兼職期間結識了當地一個叫木鴻章的大款,倆人發展成情人關係後,木鴻章每個月給張超3萬多零花錢,然而,幾個月後,張超卻夥同男友謝宏、朋友陳光呂,將木鴻章殺死並分屍260多份,更令人震驚的是,張超拍下了碎屍的全過程。張超和木鴻章,本是一個求財、一個求色,可最後發生了什麼,讓張超等人痛下殺手呢?

張超,1988年出生在北京,2006年,她考上雲南大學旅遊文華學院經濟系,每年學費要1萬多,面對高昂的費用,已經炒魷魚的父母,只能打工掙點錢供孩子念書。然而,張超渴望外面燈紅酒綠的生活,可自己手頭拮据,這該怎麼辦呢?

當時的學校校址離麗江古城不遠,那裡有不少夜場、酒吧、量販店,一些大學生都會利用空餘出來打工掙錢。

不過,打工一個月掙的錢也不過千兒八百,這點錢張超根本看不上,她需要一個更加迅速的掙錢辦法。2007年5月,張超在朋友的介紹下,到一家名為“天上人間”的娛樂城兼職,其主要業務就是陪客人唱歌、喝酒。也正是在這個地方,張超認識了兩個改變自己命運的男人:男友謝宏,情人木鴻章。

木鴻章,理工科出生,因為業務水準比較高,所以他一直是公司的骨幹力量,收入自然也就水漲船高。

在朋友眼中,木鴻章為人闊綽,身上常常攜帶1萬元以上的現金,遇到聚會應酬,他都會積極買單,要是有人相爭,他都會半開玩笑的說道:“我是有錢的。”

而在妻子眼裡,木鴻章是個好老公。

“我們夫妻感情很好,除了出差,他幾乎不在外面過夜,即便是在外面唱歌、喝酒,也只是逢場作戲、大家都是普通朋友關係,很正常的。”

可她並不知道的是,在案發前,木鴻章在一高檔社區裏擁有一棟三層別墅,那裡是他專門用來和情人幽會的地方。

2007年6月,木鴻章在娛樂城和張超相識,其實論長相,張超並不出眾,但木鴻章卻對其一見鍾情。為了博得對方歡心,木鴻章每次都會給張超小費,亦或是送一些名貴的禮物。在金錢的誘惑下,張超終於妥協,成了木鴻章的情人。為此,木鴻章每月會給她3萬多的零花錢。

有了錢,張超除了買各種奢侈品以外,她還要留一部分錢給自己的男友謝宏。

謝宏,1982年出生,相比木鴻章,他的身份要卑微了很多。謝宏曾有過一段婚姻,但最終不歡而散。為了謀生,他跑在娛樂城做服務員,每個月的薪水還不到2000。不過,謝宏的年輕帥氣,加上甜言蜜語,卻俘虜了張超的芳心。

在張超看來,她和謝宏才是真心相愛,至於木鴻章,只是為了求財。

為此,張超長期遊走在兩個男人的身邊,從木鴻章那裡拿到錢後,她就轉給謝宏。而謝宏,對於錢的來源也從不過問,女友給他就花。

可隨著時間的推移,兩人的開銷越來越大,張超此前聽木鴻章炫耀有一張存款300萬的銀行卡,遂想著讓對方每月再多給點錢,但未能如願。為此,張超有些惱怒。

結果張超牌運爆棚,不僅幫木鴻章撈回了本錢,還贏了12萬多,木鴻章開心不已,散場後,他拿出其中2萬給了張超。

照理說,2萬元也不是個小數目。可如今的張超根本看不上,想著自己犧牲這麼久做“地下情人”,木鴻章卡裡幾百萬,現在贏這麼多,才給我2萬,根本沒把自己當回事。

張超越想越生氣,在仇恨和貪欲的驅使下,她有了除掉木鴻章的念頭。可自己一個女人,怎麼殺得了一個健壯的中年男人。很快,她就有了計畫。

張超找到謝宏,一陣痛哭後,她告訴男友,自己被木鴻章强奸了。謝宏一聽這話,頓時怒火中燒,但他並沒有報警,而是叫來自己的朋友陳光呂,三人商議後决定綁架木鴻章並暴力搶劫財物。

隨後,他們從市場上買來尼龍繩、手套、編織袋等作案工具。12月19日下午2點多,張超用一張新手機卡給木鴻章發了條簡訊,要對方當晚到一出租房內約會。晚上8點多,毫不知情的木鴻章如約趕來,可剛進門,躲在門後謝宏、陳光呂二人,就把匕首架在對方脖子上,並用繩索捆綁起來。

隨後,他們從木鴻章身上搶得2000多元現金、一部手機、一張銀行卡等物品。三人要求木鴻章說出銀行卡密碼,木有些抗拒。於是三人就拿著牙籤紮進其指甲縫裏,木鴻章疼痛難忍,只好說出了密碼。

接著,謝宏留下看守,而張超、陳光呂則穿戴好事先準備的太陽眼鏡、帽子、衣服,騎著自行車到ATM機上取走了2萬元。得手後,謝宏想就此放過對方,可張超不同意,堅持要殺。

於是,謝宏先是勒死木鴻章,接著又和陳光呂將其碎屍260多塊,裝進不同的編織袋,弃屍荒野。

案發兩天后,警詧在一處河邊找到了木鴻章的越野車,但車上空無一人。第三天,警詧又發現了裝有屍塊的多個塑胶袋。隨後,張超、謝宏、陳光呂相繼落網。

法院審理認為,張超未直接實施加害行為,並且到案後認罪態度較好,綜合考慮後,最終判決張超、陳光呂死緩、謝宏死刑立即執行。2009年4月17日上午,一聲槍響後,謝宏結束了罪惡的一生。

“貪如火,不遏則燎原;欲如水,不遏則滔天。”當我們面對種種誘惑時,一定要守住自己的底線,做人要知足,知足者才能常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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