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完善進出島柴油機動車輛計征通行附加費機制,征費計量實行“雙軌制”
新增按小時計征車主可自行選擇
海南日報訊(記者邵長春通訊員潘彤彤)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近日聯合印發通知,自9月1日起,進出海南柴油機動車輛新增了按小時計征通行附加費標準,進一步完善進出島柴油機動車輛計征通行附加費機制。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省交通運輸廳在開展“查堵點、破難題、促發展”活動中瞭解到,近年來,通過瓊州海峽運輸的柴油機動車輛日益增多,部分車主為了避免多繳納一日的通行附加費,往往選擇零點前後進、出島,造成該時段兩岸港口車輛滯留積壓,發生擁堵,同時也影響港區的安全生產和港口附近群眾的正常生活,引起羣衆對現行進、出島車輛按日計征通行附加費規定的不滿。
對此,省交通運輸廳認真分析堵點,主動破解難題。為緩解瓊州海峽兩岸港口車輛擁堵,減輕羣衆、企業負擔,提高車輛通行附加費徵收的公平性、合理性,優化我省營商環境,落實中央有關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減稅降稅的部署,依據《海南經濟特區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徵收管理條例》有關條款,省交通運輸廳會商省發改委和省財政廳,决定在現時柴油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徵收模式、徵收計算標準不變的基礎上,新增柴油機動車輛進、出島當日按小時計征通行附加費,即按0.5元/噸•小時的費率標準計征,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征。
新的計量標準使用原則為:柴油機動車輛進、出島征費計量實行“雙軌制”,優先遵循最優惠原則使用計量標準。即進、出島當日車主可選擇按自然日計征,也可按小時計征。
根據通知,柴油機動車輛進、出島當日按小時計征通行附加費適用於有繳費義務的柴油機動車輛(運輸鮮活農產品的柴油機動車輛進、出島當日按1個自然日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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