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入刑!瀋陽所有2樓以上的居民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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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瀋陽住高層的住戶注意啦!近日,全國首案高空拋物罪宣判!3月1日,最新刑法修正案生效,“高空拋物”正式入刑。當天,江蘇常州溧陽市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高空拋物案件,被告人徐某某犯高空拋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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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住高層的住戶注意啦!

近日,全國首案高空拋物罪宣判!

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看誰還敢高空拋物!

全國首例高空拋物

3月1日,最新刑法修正案生效,“高空拋物”正式入刑。當天,江蘇常州溧陽市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高空拋物案件,被告人徐某某犯高空拋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這是全國首例高空拋物罪案件。

因與他人發生爭執

徐某某先後將兩把菜刀拋至樓下

2020年某日,徐某某(家住三樓)與王某某因言語不和發生爭執,徐某某一時激憤,從廚房拿出一把菜刀,王某某見狀上前奪刀未果,徐某某將菜刀拋擲至樓下公共租賃房附近。

樓下居民發覺後向樓上質問,徐某某聽到質問聲後,又去廚房拿第二把菜刀,王某某再次上前奪刀未果,徐某某又將第二把菜刀拋擲至樓下公共租賃房附近,樓下居民見狀報警。

(圖文無關)

法院:徐某某犯高空拋物罪

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溧陽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徐某某高空拋物行為雖未造成人身傷害或重大財產損失的嚴重後果,其從建築物拋擲物品行為已經構成高空拋物罪,依照刑法判决被告人徐某某犯高空拋物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法官介紹,刑法第291條之二第一款規定:從建築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圖文無關)

孝感高空拋物並不少見

案例一:高空扔煙頭,導致樓下住戶家被燒

2018年12月12日,孝感中建花園的一戶人家,經歷了驚魂一刻,曬在陽臺上的被子竟莫名其妙被燒著了!

據網友爆料,是樓上住戶扔下燃著的煙頭,把曬在陽臺上的被子點燃了,點燃的被子迎著陽臺將火引進了家裡。接著整個家都燒著。

孝感消防及時趕到,將火撲滅,辛苦一輩子攢錢買套房,裝修好了準備過年,現在啥都燒沒了,連放火的人都找不到,實在痛心。

案例二:高空墜物砸中過路送氣工

高空墜物砸中過路送氣工,孝感籍煤氣工被磚砸中,當場身亡。

2018年17日11時40分許,老家在孝感農村的淳孝成師傅,在送完煤氣返回江岸區武煤百江連城供氣網站的路上,一塊紅磚從天而降,擊中了淳孝成的頭部,他當場倒地,被電動車壓在身上,當場身亡。

案例三:灣流匯業主被高空外賣垃圾襲擊

2018年10月9日,灣流匯社區,有人從高樓上,把吃完的外賣,隨手丟下樓,落在樓下兩位業主身上,油漬全部粘在身上,非常的噁心。

案例四:高空扔垃圾,導致家中鋼化玻璃砸毀

住灣流匯12棟1樓的住戶,由於樓上有住戶多次亂扔垃圾導致她家1樓陽臺的鋼化玻璃幾乎全部砸毀,所幸沒有砸傷人!

高空拋物的危害

高空拋物,危害真的是太大了!

近年來,全國各地陸續發生高空拋物、墜物傷人事件,成為“懸在城市上空之痛”。小到果核、塑膠瓶,大到花盆、看板等等,許多物件一旦從高空落下,就有可能變成傷人利器。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細化了高空拋物致人損害的承擔責任主體,刑法修正案(十一)也對高空拋物罪進行了明確規定。

高空拋物,誰都可能成為潜在的受害者!

為了維護“頭頂上的安全”

除了法律的規制

也需要社會公眾的共同努力

新會人從自己做起吧

從制止身邊人的不文明行為做起!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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