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視社】朱清敏案件披露:一次性“認購”18套房、放任妻子開賭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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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7月2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披露了原海南省農業廳巡視員朱清敏案的部分細節:受妻子影響淪為黑勢力保護傘,以他人名義一次性“認購”18套房,通過動物疫苗採購受賄200餘萬元……去年12月,朱清敏案一審開庭。2021年3月5日,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朱清敏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萬元;以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朱清敏有期徒刑六年。對朱清敏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7月2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披露了原海南省農業廳巡視員朱清敏案的部分細節:受妻子影響淪為黑勢力保護傘,以他人名義一次性“認購”18套房,通過動物疫苗採購受賄200餘萬元……

▲朱清敏

朱清敏當過知青,高考恢復完成學業後,1985年,朱清敏任東方示範牧場場長,27歲時成為海南當年最年輕的處級幹部。此後,他擔任過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縣副縣長,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副縣長,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縣委書記等。

為了朱清敏的事業,上世紀90年代初期,其妻範某某離開熟悉的教師隊伍,隨朱清敏調任瓊中。範某某閒暇時喜歡打麻將,正是通過一次次牌局,瓊中“黑老大”劉運嘉的妻子王某得以接近範某某,並與其建立關係。2001年,劉運嘉以贈送幹股的形式邀請範某某入股賭場,範某某沒能抵擋住誘惑,欣然應允,還安排其親屬在賭場內管賬代收幹股分紅。此後14年,範某某從劉運嘉處陸續分得賭場幹股分紅達500餘萬元。朱清敏是劉運嘉扯起的第一面“大旗”,是其拉攏腐蝕其他公職人員的基礎。

去年12月,朱清敏案一審開庭。檢察院指控,1999年至2005年,朱清敏在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任職期間,明知其妻子範某清參與劉某嘉開設賭場並收受賭場分紅,卻知情不報、知情不查,縱容、默許劉某嘉開設賭場的違法犯罪行為,放任賭場長期存在,使劉某嘉通過開設賭場大肆聚斂“黑財”發展黑社會性質組織。

“在房地產開發建設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也是朱清敏的問題之一。朱清敏在瓊海任職的2005-2006年間,正是瓊海房地產大開發時期。曾經受到朱清敏幫助的老闆吳某某不光送給朱清敏100萬元,還邀請朱清敏以他人名義一次性認購房產18套,每套僅需支付定金2至3萬元,朱清敏則擁有無限期出售權,增值部分就算是他送給朱清敏的感謝費。同期與朱清敏共事的幾名落馬同僚,也都栽在了房地產開發、工程建設等項目的權錢交易上。

2020年1月,朱清敏落馬,7個月後被開除黨籍。通報顯示,朱清敏對抗組織審查;收受禮金,安排他人支付應由本人支付的費用;利用職權為他人在職務晋昇事項中謀取利益;違規經商辦企業和兼職取酬;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在打擊違法活動、房地產開發建設、動物疫苗採購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2021年3月5日,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朱清敏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萬元;以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朱清敏有期徒刑六年。數罪並罰,决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六年,並處罰金200萬元。對朱清敏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來源:中國小康網綜合

視頻來源:透視社Ins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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