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黑龍江法院對8件涉黑涉惡及“保護傘”案件同步公開宣判,41名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至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不等刑罰。
據介紹,此次公開宣判的8件案件,既有黑社會性質組織者、領導者在電力工程領域實施的重大職務犯罪,又有區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為惡勢力幫派充當“保護傘”;既有發生在校園、鄉村等羣衆身邊,實施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的惡勢力犯罪,又有發生在交通運輸、工程建設、礦產資源等領域,實施暴力滋擾、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行為,嚴重損害當地營商環境的惡勢力犯罪。(記者梁書斌)(圖片由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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