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環境信用工作既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提升治理能力的有力舉措,更是强化生態環境監管的重要手段。2020年,根據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五部門聯合印發的《青海省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我省組織全省各市州生態環境部門開展省級重點排污組織及社會生態環境監測、環境影響評價、自動線上監控運維、機動車檢驗機構4類協力廠商環境服務機構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工作。按照企業自評、縣級初評、市州覆核、省級稽核發佈的工作程式,對照《辦法》中的省級重點排污組織涉及的環境資訊公開等8大類共27項評估名額,對協力廠商環境服務機構涉及的服務質量等5大類共16項評估名額開展全面、公正、客觀的評估。
“企業環境信用分為環保誠信、環保良好、環保警示、環保不良四個等級,依次以綠牌、藍牌、黃牌、紅牌表示。”省生態環境廳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我省將組織召開環保警示企業約談會,提出整改要求,幫扶指導警示企業做好整改修復工作,通過持續開展環境信用評價,建立完善環境保護“守信激勵,失信懲戒”工作機制,進一步督促企業强化生態環境保護的主體責任,引導社會公眾參與環境監督,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守法氛圍。(一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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