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上午,營口市政府召開新聞發佈會,解讀《營口市消防車通道管理規定》的相關要求,鼓勵群眾舉報投訴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的違法行為。
隨著私家車數量急劇增加,機動車保有量與都市停車設施數量不匹配,亂停亂放佔用堵塞消防車通道問題日益突出。
為進一步加強營口市消防車通道的建設、維護和管理,保障滅火救援行動順利展開,今年4月份,營口市出臺實施《營口市消防車通道管理規定》。《規定》分為24條,對消防車通道沿途的標誌和標線標識、警示用語都予以明確規定,確保在我市範圍內施劃標準統一,操作尺度統一;進一步明晰消防車通道管理責任,加强消防、住建、警察等部門間的協調聯管,彌補了我市在消防車通道精細化管理工作上的空白。
《規定》對涉及消防車通道的違法行為,明確首長部門按各自職權依法處理,按照“綜合治理、聯合執法”的總體思路,用好用足法律手段,建立長效機制。
對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行為,由消防救援機构責令改正,對組織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對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採取強制拆除、清除、拖離等代履行措施強制執行。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440棟公共建築和585個社區完成了消防車道劃線工作。
營口市還將結合實際,實施“一城一策、一區一策”治理方案,持續開展執法行動,清理影響消防車通行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依法查處佔用、堵塞消防車通道、消防救援場地的違法行為,營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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