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副省長黃海昆已兼任省公安廳廳長一職。
據福建日報消息,7月29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有關人事事項:因工作需要,决定免去田湘利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職務,任命黃海昆為福建省公安廳廳長。
長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田湘利已於5月調職新疆,現任自治區黨委常委、紀委書記、監委代主任。
黃海昆資料圖
黃海昆出生於1965年1月,廣西貴港人,1983年至1987年在廣西師範學院(現為南寧師範大學)化學系學習,畢業後留校工作,1990年任校團委副書記。
1992年12月後,黃海昆先後在憑祥市,南寧地區行署辦公室、行署駐香港辦事處(聯絡處),陸川縣,北流市,玉林市等工作,歷任陸川縣縣長,北流市委書記,玉林市委副秘書長(正處級),玉林市委常委、秘書長等職。
2011年3月,黃海昆出任廣西自治區黨委副秘書長、辦公廳副主任,2013年4月任自治區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黨組副書記。
2016年8月,黃海昆調職欽州,任市委副書記、市長。2018年1月,他接替莫恭明(已任重慶市委常委、萬州區委書記),出任玉林市委書記。
2021年5月,黃海昆跨省晋昇,任福建省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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