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快推進生活垃圾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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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7月24日,全省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屋(亭)建設現場推進會暨垃圾分類執法交流會在海口召開。海南日報記者在現場會上獲悉,我省各市縣在社區、公共場所、街道、組織等區域加快建設或改造滿足分類投放要求的垃圾分類收集屋(亭),以達到充分滿足日常垃圾分類投放、收集的要求。

我省加快推進生活垃圾分類,要求各市縣——
今年底前完成垃圾分類收集屋(亭)建設

海南日報訊(記者 孫慧通訊員 楊洲)7月24日,全省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屋(亭)建設現場推進會暨垃圾分類執法交流會在海口召開。海南日報記者在現場會上獲悉,我省各市縣在社區、公共場所、街道、組織等區域加快建設或改造滿足分類投放要求的垃圾分類收集屋(亭),以達到充分滿足日常垃圾分類投放、收集的要求。

按照相關要求,我省垃圾分類收集屋(亭)的建設以滿足使用需要為標準,建議綜合造價控制在每平方米不超過2600元左右(含宣傳標語、標識標牌製作安裝費用),具體造價應由建設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管控。垃圾分類收集屋(亭)應牢固耐用,確保在設計使用年限內滿足日常使用要求,同時建築外觀應美觀整潔,與周邊環境相協調,做到整體環境綠化、硬化、美化。

各市縣建設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屋(亭)可簡化審批流程,占地面積小於100平方米的垃圾分類收集屋(亭)屬於零星公共服務設施用地適用範圍,可以採取“不征不轉”用地管道,對集體所有的農用地、未利用地等非建設用地不予以徵收或對國有土地使用權不予以收回,也不轉為建設用地,免於辦理用地審批和規劃報建手續。各市縣政府可對垃圾分類收集屋(亭)建設有明顯成效的責任單位給予獎勵補助,原則上一個垃圾分類收集屋(亭)補助不超過1萬元。同時,各市縣要鼓勵有社會責任心企業等社會資本贊助建設標準化垃圾分類收集屋(亭),為垃圾分類工作貢獻社會力量。

垃圾分類收集屋(亭)是開展垃圾分類收集的基礎設施,我省要求海口、三亞、儋州、三沙4個地級市要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垃圾分類收集屋的建設,其他市縣要在12月底前完成,為明年全省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類提供分類投放、收集設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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