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雲南最年輕的縣委書記,政壇新星,殘殺“情婦”,被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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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曾任雲南省保山市政府副秘書長、昌寧縣委書記等職的楊國瞿,曾是雲南省最年輕的縣委書記。但他道德敗壞,包養情婦並有一私生女。面對情婦的步步緊逼,他殘忍地將情婦殺死並碎屍。2005年8月1日,昔日的“政壇新星”楊國瞿被雲南省保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死刑。2001年底,39歲的他擢升為保山市昌寧縣委書記,成為雲南省最年輕的縣委書記。6月16日,楊國瞿向保山市警察局投案自首,隨即被免去職務,並被刑事拘留。

曾任雲南省保山市政府副秘書長、昌寧縣委書記等職的楊國瞿,曾是雲南省最年輕的縣委書記。但他道德敗壞,包養情婦並有一私生女。面對情婦的步步緊逼,他殘忍地將情婦殺死並碎屍。2005年8月1日,昔日的“政壇新星”楊國瞿被雲南省保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死刑。

楊國瞿,1962年出生,雲南省保山市人,畢業於保山地區農校,1997年底擔任龍陵縣副縣長,曾榮獲保山市十大傑出青年稱號。

1999年初,楊國瞿調任保山市政府副秘書長。2001年底,39歲的他擢升為保山市昌寧縣委書記,成為雲南省最年輕的縣委書記。

2002年初,下鄉檢查工作的楊國瞿認識了長相甜美的鄉村教師許某,二人逐漸發展為情人關係後。為了幽會方便,楊國瞿將她調入縣城一所中學任教,許某還為他生了一個女兒。

後來,許某發現楊國瞿另有新歡。一次,楊國瞿正在主持召開縣委常委會時,許某闖進會議室故意向楊國瞿賣萌挑逗。楊國瞿當即宣佈休會,做賊似的沖出會議室。

許某為了“上位”縣委書記夫人,通過給楊國瞿和他妻子發手機短信等手段,逼其就範。而楊國瞿急忙採用“轉讓”情人的計策。

2005年6月14日晚,在楊國瞿宿舍,他與許某發生激烈爭吵。許某威脅他:“當心我抱著孩子找紀委,到時別說升遷,恐怕連縣委書記也保不住。”並把一盆水潑在楊國瞿身上。

楊國瞿一怒之下,隨手拿起身邊的木雕工藝品砸向許某的頭部,使其氣絕身亡。爾後,楊國瞿將其碎屍藏於冰柜。

6月16日,楊國瞿向保山市警察局投案自首,隨即被免去職務,並被刑事拘留。

同年7月17日,保山市中院開庭公開審理楊國瞿故意殺人一案,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楊國瞿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死者家屬26萬餘元。

楊國瞿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經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05年8月1日,楊國瞿被保山市中院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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