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中第一涉黑案,警察副局長、派出所長當保護傘,終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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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6·30”特大涉黑案被稱為是湘中第一黑社會案件,在97名受審的被告人中,有42人都是黑社會組織的成員,其他人都是親戚、朋友、幫兇,而且這些人中還有一名村支書,一名村主任,一名縣人大代表。。由於這些保護傘的保護,劉俊勇團夥在多次實施包裏犯罪後,並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當法官宣佈,劉俊勇黑幫全案涉嫌犯罪事實170宗,造成1人死亡,7人重傷,20人輕傷,對劉俊勇等七名主犯一審判處死刑時,曾經的黑老大嚇的臉色發白。

“6·30”特大涉黑案被稱為是湘中第一黑社會案件,在97名受審的被告人中,有42人都是黑社會組織的成員,其他人都是親戚、朋友、幫兇,而且這些人中還有一名村支書,一名村主任,一名縣人大代表。。“湘中第一黑幫”案主要被告人劉俊勇,從少年時過目不忘的拔尖學生蛻變到被外界稱作“人魔”的“黑幫老大”,劉俊勇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人?他又是怎麼成為這麼大一個黑社會團夥的老大呢?

劉俊勇是湖南婁底新化孟公鎮人,出生的時候因為家裡很窮,在他很小的時候父母就出去打工掙錢了,而劉俊勇是跟著奶奶生活的。劉俊勇從小就喜歡演練拳脚,有一身號武藝,這也為他以後成為黑社會老大打下來基礎。在母親出去打工前,劉俊勇的學習成績非常好,曾過目不忘,被稱為神通。自從母親去打工後,奶奶又管不住他,他仗著一身好武藝,經常與人打架鬥毆,漸漸就把學業荒廢了,最終高中沒上完就輟學了。

劉俊勇下學後,曾經也跟著父親打過工,後來慢慢的自己做生意,包工程,漸漸的手頭的錢多了,身邊的朋友也多了。當時劉俊勇的老家有好幾夥不務正業的地痞流氓,劉俊勇用錢把他們組織到一起,最開始是開設賭場,放高利貸為生。在當地誰敢與他們為敵就是幾十個人一擁而上,在當地很多人都是敢怒不敢言。最後劉俊勇在當地建立了一條完整的“地下經濟”脈絡,從組織賣淫到開設賭場,放高利貸、販毒、串標、工程敲詐、造假幣,一應俱全。

每一個涉黑組織都有或多或少的“保護傘”,以劉俊勇為首的涉黑組織也不例外。據介紹,警方經過全力偵查,現時已揪出5名“保護傘”,其中包括新化縣警察局一比特副局長、原孟公和西河派出所的所長。而且劉俊勇在1999年湖南省新化縣孟公村換屆選舉上,曾獲得700多張選票,但還是落選了,如果不是落網,下次選舉肯定會當選。而且劉俊勇還曾說服信用社主任在什麼都沒有的情况下借給了劉俊勇500萬,事後劉俊勇給信用社主任送了16萬。

由於這些保護傘的保護,劉俊勇團夥在多次實施包裏犯罪後,並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從1996年開始零零星星地違法犯罪,到2005年3月26日罪行徹底暴露被公安機關逮捕,劉俊勇黑社會性質組織經歷了將近十年的發展時間。這讓劉俊勇的膽子越來越大,最終發生的“6·30”特大涉黑案,變成了這個團夥覆滅的導火索。當法官宣佈,劉俊勇黑幫全案涉嫌犯罪事實170宗,造成1人死亡,7人重傷,20人輕傷,對劉俊勇等七名主犯一審判處死刑時,曾經的黑老大嚇的臉色發白。

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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