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發現與自己同居的情人竟然出軌了,他用檯球杆毆打“第三者”致死,結果竟打錯了人,法院二審判决無期徒刑。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了這起案件的刑事裁定書。
老胡1963年出生於江西豐城,如今住在福州省將樂縣。他和情人小鄭相識十幾年,雖然小鄭已經結婚,但兩人後來更是在公司辦公樓同一棟開始同居。不過,老胡總是懷疑小鄭和別人也有不正當關係,於是在她住的臥室天花板上裝了微型監視器,果然拍到了小鄭和其他男子的不軌行為。
2019年5月19日晚,從外地回來的老胡特意在臥室床頭抽屜裏放了一部手機,進行錄音。在發現小鄭帶人上樓後,老胡就拿著檯球杆踹開臥室房門開始找人,不過並沒找到。
晚上11點,小楊來到了老胡所在的這家公司塔樓樓下,用微信聯系小鄭想上樓找她,被老胡誤認為是和小鄭有不軌關係的男子,於是老胡拿著檯球杆從四樓來到二樓門禁處毆打小楊,除了用檯球杆毆打小楊的頭部和肩膀,還用脚踹。打鬥過程中小楊兩次在階梯處摔倒,最後老胡一直追打到大街上,之後才被小鄭勸回去。
不過小楊去而複返,到辦公室找到老胡,又和老胡相互毆打起來。過程中老胡拿起茶几上的剪刀,捅刺小楊的背部、手臂、頸部等部位,致他頸部流血倒地。隨即老胡撥打110報警並撥打120電話,醫護人員到場後,經檢查發現,小楊已經死亡,經法醫學鑒定,系外傷性顱內出血導致腦幹功能障礙死亡,而大量失血加速其死亡。老胡的損傷程度為輕微傷。2019年5月21日,老胡因涉嫌犯故意傷害罪被刑事拘留,同月31日被逮捕。
事後查明,和小鄭有不軌關係的男子並不是小楊,而且另一名鄭姓男子,兩人從十幾歲起就保持著情人關係。案發當晚,小鄭請他吃飯,當晚10時30分許,二人到老胡所在公司的房間發生了關係,約十幾分鐘後其就離開了。而小楊雖然追求過小鄭,但並不是真正的出軌對象。
福建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老胡的行為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鑒於案發後其有自首情節和救助被害人的行為,在法庭審理過程中,自願認罪認罰,並賠償被害人親屬部分經濟損失,依法可以從輕處罰。遂判處被告人犯故意傷害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人民幣1146955元。
胡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訴,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瀟湘晨報記者鄔成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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