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人那樣壞,有啥好救的,不要救,別為了救別人,別還搭了我們湖北人自己的性命,讓他們去死,多死幾個壞人,好的就不要死了!湖北女子黃某在河南打工,看到湖北消防戰士馳援河南視頻後,在朋友圈發表上述辱駡、詛咒河南人言論,被人舉報後,網警在其出租房內將其控制,處以行政拘留15日處罰。(來源中國法院官方帳號)
#法儀說法#
真是諷刺,湖北女子黃某自己在河南打工賺錢,還詛咒湖北消防員馳援河南救災,詛咒辱駡河南人民。變態心理,遲早要出事。河南人是吃黃某家大米還是挖了黃某家祖墳,遭到她如此惡毒詛咒!不知道女子惡毒詛咒的原因是什麼,但必須受到法律的嚴懲!
網絡不知非法之地,在如今早就已經成為現實。法律處置的不僅僅是現實違法行為,更是將互聯網違法犯罪行為納入之中,不要以為出事删掉就行,互聯網是有記憶的!
女子黃某的行為只是被認定為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根據規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女子黃某雖然並未針對具體的某個河南人進行詛咒,但上升至整個群體,其社會影響極為惡劣,對整個抗洪救災情緒熱情造成極大破壞,僅是追究她的行政責任算是輕的,嚴重的話是可以追究刑事責任的。
司法解釋為了應對如今眾多的網上辱駡,導致線民群情激奮的事件,將《刑法》中的尋釁滋事罪進行擴大,除了造成現實管理秩序混亂會被認定為本罪外,還特意規定利用資訊網路辱駡、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女子黃某只是在朋友圈發表辱駡言論,因為朋友圈的網上傳播範圍相對來說還是比較有限,所以只是治安拘留,如果她在今日頭條等公開媒體平臺發表如此邪惡的言論,造成的社會影響可想而知,就有可能囙此構成尋釁滋事犯罪!
抗洪抗疫,眾志成城,千萬不能搞地域歧視,搞地域黑,這種人必須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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