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擬立法保護南四湖東平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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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省十三届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對一批條例進行審議我省擬立法保護南四湖東平湖省十三届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對《山東省老年教育條例(草案)》《山東省大數據發展促進條例(草案)》《山東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對一批條例進行審議

我省擬立法保護南四湖東平湖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對《山東省老年教育條例(草案)》《山東省大數據發展促進條例(草案)》《山東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草案)》《山東省南四湖生態保護條例(草案)》《山東省東平湖生態保護和發展促進條例(草案)》進行審議。

老年教育機構不得以養生保健等名義開展營利性講座培訓等活動

老年教育是我國教育事業和老齡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山東省老年教育條例(草案)》規定,縣級以上都市應當至少建設一所老年大學。具備條件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社區、村居可以建設老年學校或者學習點。明確老年大學、老年學校可以舉辦分校或者與社會力量聯合辦學,支持普通高等學校和職業院校自主或者參與舉辦老年教育機構。開放大學應當發揮遠端教育平臺和數位化教學資源優勢,舉辦老年開放大學或者網上老年大學。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將老年教育場所建設納入社區、村居建設和治理規劃。

《條例(草案)》還明確了老年教育機構的管理措施。規定老年教育機構不得開展妨礙正常教學秩序的商業活動,不得以養生、保健、投資、收藏等名義開展營利性講座培訓等活動,不得在課程資源、網路教學平臺植入商業性廣告,不得有推銷或者變相推銷行為。

不得洩露、篡改或非法提供涉及個人資訊的數據

數據是國家基礎戰略性資源和重要生產要素。《山東省大數據發展促進條例(草案)》總結我省實踐經驗,有針對性地作出規定:一是明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大數據工作首長部門依法統籌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數據資源;二是將數據資源劃分為公共數據和非公共數據,在《山東省電子政務和政務數據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了公共數據和非公共數據的範圍,並進行一體規範;三是規定數據資源實行目錄管理,建立數據資源彙聚、共亯、開放“三個清單”,並對數據目錄編制及數據的採集、彙聚、治理、共亯和開放提出具體要求。

資料安全是大數據發展應用的基礎和保障。為此,《條例(草案)》作出規定:實行資料安全責任制,資料安全責任按照誰採集誰負責、誰持有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確定;明確網信、警察、國家安全、大數據等部門的數據安全監管職責,資料獲取、持有、管理、使用等資料安全責任單位的數據安全保護責任及具體工作措施;對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開展涉及個人資訊的數據活動作出規定,明確了不得洩露、篡改或者非法提供涉及個人資訊的數據、不得過度處理等要求。

對未在指定地點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個人設定行政處罰

推進生活垃圾管理立法,是解决生活垃圾管理問題的有力手段。在分類投放方面,《山東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草案)》參照國家最新標準,明確了生活垃圾分類類別;明確了組織、家庭和個人依法履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義務,並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以及公共場所管理人在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中的示範帶頭作用;突出社區、村黨組織發揮領導作用,完善了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人、業主等共同參與的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機制。

《條例(草案)》還明確了我省都市和農村生活垃圾收集和運輸的責任主體,規定了從事生活垃圾收集、運輸組織的職責,對人民群眾關注的大件垃圾回收、生活垃圾轉運站內產生的滲濾液處理、廚餘垃圾收集運輸等問題進行了規範。

為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關於個人未在指定地點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法律責任,《條例(草案)》第四十二條對未在指定的地點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個人設定了行政處罰。

創設“八保六禁”特色條款,全方位保障南四湖生態安全

立足於解决南四湖生態現存的痛點難點問題,《山東省南四湖生態保護條例(草案)》主要圍繞污染治理、生態保護和修復、資源迴圈利用等進行制度設計,並創設了“保水量”“保水質”“保岸線”“保土壤”“保生物”“保植被”“保風貌”“保文化”和“禁挖”“禁排”“禁引”“禁填”“禁捕”“禁養”等全方位保障南四湖生態安全的“八保六禁”特色條款。

《條例(草案)》規定了一系列水污染防治的嚴格舉措:生態環境首長部門應當在河流入湖口和跨縣(市、區)界斷面設立水質自動監測裝置,並組織實施定期監測;南四湖流域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建設城鎮污水管網、汙水處理廠和垃圾集中處理設施,逐步實現流域內全部管網雨污分流、污水集中處理和垃圾無害化、减量化、資源化處置;在南四湖流域從事水產養殖應當科學確定養殖密度,合理投餌、施肥、使用藥物,不得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質的餌料、飼料,養殖廢水排放應當符合國家規定標準。

建立東平湖供水補償協調機制

東平湖是國務院確定的黃河流域唯一的重要蓄滯洪區,具有防洪、排澇、灌溉、供水、航運及旅遊等綜合作用,在我省經濟社會發展中佔有重要地位。《山東省東平湖生態保護和發展促進條例(草案)》規定,在東平湖生態保護範圍內進行資源開發、產業佈局和結構調整、城鎮建設、重大專案選址的,應當嚴格遵守東平湖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准入清單。

在水資源保護利用方面,《條例(草案)》明確,建立東平湖供水補償協調機制,泰安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省人民政府的規定,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與東平縣人民政府簽訂生態補償協定,對東平湖進行生態補償;建立大汶河生態流量控制制度,對大汶河沿線各閘壩等攔蓄水、引調水工程進行統一調度,保證戴村壩達到生態流量控制目標;合理劃定東平湖生態水位,建設引水補湖工程,協調生態補水量,保證東平湖生態用水。(記者趙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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