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印發《湖南省法治社會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
打造法治社會實踐的“湖南樣本”
日前,省委印發《湖南省法治社會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實施方案全文如下: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印發的《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加快推進湖南省法治社會建設,結合我省實際,製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湖南重要講話精神,增强“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堅持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尊重和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堅持權利與義務相統一,堅持法治、德治、自治相結合,堅持社會治理共建共治共亯,緊緊圍繞高品質發展、高品質生活、高效能治理,深入開展法治文宣教育,大力培育全社會法治素養,健全完善社會制度規範,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要求融入法治建設,進一步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准,著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全面推進法治社會建設邁向新臺階,打造法治社會實踐的“湖南樣本”,為法治湖南、法治政府構築堅實基礎,為實施“三高四新”戰畧、建設現代化新湖南營造良好法治氛圍,為2035年基本建成信仰法治、公平正義、保障權利、守法誠信、充滿活力、和諧有序的社會主義法治社會奠定堅實基礎。
二、推動全社會增强法治觀念
(一)維護憲法權威
1.廣泛深入文宣憲法。通過各種管道方法,運用各種媒介平臺,向社會廣泛深入文宣憲法基本內容,切實推進憲法貫徹實施,弘揚憲法精神,推動形成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的社會氛圍,增强全民憲法意識。
2.加强國家工作人員憲法教育。切實加強對國家工作人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的憲法教育,推動全省國家工作人員有組織地、原原本本地學習憲法文字,提升國家工作人員憲法意識,發揮國家工作人員維護憲法權威的示範引領作用。
3.全面落實憲法宣誓制度。全面落實《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湖南省實施憲法宣誓制度辦法》,實現國家工作人員就職宣誓常規化,讓國家工作人員通過就職宣誓儀式進一步增強憲法意識。
4.實現校園憲法文宣教育常態化。深入持久在全省學校開展憲法文宣教育,組織全省學生“學憲法講憲法”系列活動,在青少年成人禮中設定禮敬憲法環節,推進憲法教育進校園、進課堂、進頭腦,切實增强青少年憲法觀念。
5.推動憲法宣傳活動制度化。組織開展好“12·4”國家憲法日和“憲法文宣周”集中宣傳活動,推動集中宣傳活動制度化。建設憲法學習文宣教育基地,通過升國旗、奏唱國歌等儀式儀禮和開展重大節慶活動,增進全社會對憲法的尊崇和信仰。
(二)增强全民法治觀念
6.深入學習文宣習近平法治思想。組織開展習近平法治思想宣講,明確將學習文宣習近平法治思想納入全省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重點內容、黨校(行政學院)重點課程,納入全省國家工作人員學法考試目錄,納入全省幹部教育培訓總體規劃,納入高校法治理論教學體系,推進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實。
7.大力開展法律法規文宣宣講工作。深入文宣以憲法為覈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積極組織疫病防治、野生動物保護、森林防火、公共衛生安全、生產生活安全、禁毒等方面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文宣教育活動。充實普法講師團隊伍力量,組織普法講師團深入開展法律法規宣講,引導全民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維方式和行為習慣。
8.廣泛開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大力加强民法典的學習文宣教育,組織專題宣傳活動。將民法典納入全省國家工作人員學法考試目錄,編輯出版民法典學習輔導讀本,組織旁聽庭審,推動民法典在湖南落地落實,讓民法典走到羣衆身邊、走進羣衆心裡。
9.切實增强國家工作人員法治觀念。進一步落實全省國家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制度,健全日常學法制度,强化法治培訓,推行黨政主要負責人年度述法工作,完善考核評估機制,不斷增強全省國家工作人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履職等依法辦事的意識和能力,充分發揮領導幹部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對全社會的示範帶動作用。
10.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大力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與青少年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普及文宣,全面落實《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完善進一步加強青少年法治文宣教育的制度機制,加强義務教育階段道德與法治課、高中思想政治課和大學法律基礎課課程建設。加强教師法治教育培訓,配齊配强法治課教師、法治輔導員隊伍,完善法治副校長制度,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實踐基地建設,增强青少年法治觀念和規則意識。
11.引導企業樹立合規意識。積極引導企業建立公司律師制度,持續舉辦企業法律風險防範培訓班。開展“送法進企業”活動,不斷提高企業依法經營水准,廣泛開展法治示範企業創建活動,切實增强企業管理者和職工的法治觀念。
12.加强法治解讀評論。緊盯社會熱點案(事)件,依法進行法治解讀評論,引導全社會尊重司法裁判,維護司法權威,傳播法治正能量,提升全社會法治觀念。
13.創新普法宣傳平臺。加强網絡普法工作,推動各類網絡平臺建立普法專欄,開展普法宣傳。運用新媒體新技術普法,切實推進12348湖南法網·如法網、湖南普法網、湖南普法抖音和快手、紅網普法頻道、時刻普法頻道等“智慧普法”平臺建設運用,充分發揮“村村響”廣播在農村普法中的重要作用。
14.完善法治文宣教育的地方立法。根據國家法治文宣教育立法情况,適時推動修訂《湖南省法制宣傳教育條例》。
(三)健全普法責任制
15.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健全年度履職報告評議制度,完善考核評估機制。實現全省國家機關普法責任清單全覆蓋,把普法融入立法、執法、司法和法律服務全過程。
16.建立以案普法常態機制。深入落實以案釋法制度,完善法官、檢察官、行政覆議人員、行政執法人員、律師等以案釋法制度,注重加强對訴訟參與人、行政相對人、利害關係人等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宣講,把案(事)件依法處理的過程變成全民普法公開課。完善典型案例發佈制度,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發佈工作,推動以案普法常態化,提升全社會法治意識。
17.增强普法的針對性。採取有效的普法舉措,引導和幫助社會關注的公眾人物、進城務工人員、婦女、老人與留守兒童等群體,切實增强法治觀念,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18.完善立法普法工作機制。引導社會各方面廣泛參與立法,把立法過程變為文宣法律法規的過程。在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起草製定過程中,除依法需要保密以外,要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及時通報有關情况。創新運用多種形式,加强對新出臺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的解讀。
19.健全法律服務普法工作機制。充分發揮法律服務隊伍在普法宣傳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發揮法律服務人員的專業優勢,在公益法律服務和辦理案件等活動中,大力開展法律法規學習文宣教育,為人民群眾提供專業、精准、高效的法治文宣。
20.健全媒體公益普法制度。建立媒體普法評估激勵機制,加强對優秀自媒體普法作品的製作和引導。充分發揮報社、電臺、電視臺、網站、融媒體中心等媒體在普法宣傳教育中的優勢,引導其自覺履行普法責任。
21.調動社會力量廣泛參與普法。積極運用志願力量强化社會普法,加强普法志願者組織和隊伍建設,發揮大學生普法志願者作用。製定普法志願者服務工作指引,健全評估和激勵嘉獎制度,推動普法志願服務常態化、制度化。開展最美公益普法集體(個人)、最美守法公民專題宣傳活動,推動普法工作社會化、項目化,推動人民群眾廣泛參與普法活動。
(四)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
22.著力營造法治文化氛圍。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文化自信的重要論述,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傳播法治理念,恪守法治原則,注重對法治理念、法治思維的培育,充分發揮法治文化的引領、薰陶作用,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耻的社會氛圍。
23.加大法治文化作品(產品)的激勵引導力度。建立法治文化作品創作扶持制度,豐富法治文化產品,培育法治文化精品。開展優秀法治文化作品(產品)徵集評選活動,組織開展“法治動漫微視頻”徵集展播活動。打造一批展現湖湘風采、思想性藝術性相統一的高品質法治文化作品(產品),創建一批法治文化傳播品牌欄目、節目和工作室。
24.積極開展法治文化宣傳活動。持續開展“你學法我送票·錦繡瀟湘任你遊”活動。深入開展五月農村法治文宣月活動。利用重大紀念日、傳統節日等契機,開展群眾性法治文化活動,組織好法治艺文基層行活動。
25.大力加强法治文化陣地建設。突出湖湘特色,打造一批全國和全省法治文宣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創作基地,實現法治精神向社會文化生活的全面滲透和深度融合。厚植湖湘法治文化、紅色基因,持續推進法治文化陣地建設,提質現有法治文化公園(廣場),推動法治文化陣地向鄉鎮(街道)、村(居)延伸,推動法治文化陣地建設與基層基礎設施建設一體建設,有效促進法治文化與傳統文化、紅色文化、地方文化、行業文化、企業文化融合發展。
三、健全社會領域制度規範
(五)完善社會重要領域立法
26.加强社會重要領域地方性立法。建立完善教育、勞動就業、收入分配、社會保障、醫療衛生、食品藥品、安全生產、道路交通、鄉村振興、生態文明、慈善、社會救助等領域和退役軍人、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正當權益保護以及疫情防控、公共衛生、社會組織、城鄉社區、社會工作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不斷保障和改善民生,進一步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制定出臺湖南省先進製造業促進條例,圍繞“三高四新”戰畧實施加强地方立法。
27.完善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政策法規體系。落實《湖南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健全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障機制。適時修訂《湖南省志願服務條例》,鼓勵和規範志願服務活動。健全完善尊崇英烈、孝老敬親等方面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將守法普法先進典型作為道德模範、湖南好人的推薦對象。
(六)促進社會規範建設
28.完善多層次多領域社會規範。加强居民公約、村規民約、行業規章、社會組織章程等社會規範建設,廣泛聽取社會成員意見,充分體現社會成員意願,推動社會成員自我約束、自我管理、自我規範。充分發揮社會規範在協調社會關係、約束社會行為、維護社會秩序等方面的積極作用,使社會規範成為社會成員表達訴求、參與管理的民主實踐,成為自主制訂制度、自主遵守制度的法治實踐。
29.加强對社會規範制訂與實施情況的監督。深化行業協會、商會行風建設,規範行業行為。加强村規民約、居民公約的合法性審查,制訂自律性社會規範的示範文本,使社會規範制訂和實施符合法治原則和精神。
(七)加强道德規範建設
30.注重道德對法律規範的滋養作用。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把法律規範和道德規範結合起來。宣導助人為樂、見義勇為、誠實守信、敬業奉獻、孝老愛親等美德善行,完善激勵機制,褒獎善行義舉,形成好人好報、德者有得的正向效應。深入推進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和個人品德教育建設,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蘊。强化道德規範的教育、評估、監督等功能,努力形成良好的社會風尚和社會秩序。
31.發揮法治對道德規範的促進作用。注重把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要求的基本道德規範及時轉化為法律規範,用法律的權威來增强人們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自覺性。深入開展道德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教育和治理,依法懲處公德失範的違法行為。
32.提升社會文明程度。大力宣導科學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增强公民公共衛生安全和疫病防治意識。推行陽光慈善,健全慈善資訊公開制度,依法規範捐贈、受贈行為。
(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
33.持續加强政務誠信建設。建立政府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契约跟踪履約監管制度,建立政務誠信監測治理體系和政府失信責任追究制度,誠信施政、誠信作為、誠信執法,增强決策透明度,切實提升政府公信力。
34.深入推進商務誠信建設。進一步加強流通、金融、稅務、統計、食品藥品、工程建設、招標投標、交通運輸、政府採購、電子商務、安全生產等重點行業誠信管理,建立健全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勞動用工、教育科研、文化旅遊、知識產權、生態環境、互聯網應用及服務等重點領域的信用制度。完善企業信用檔案,實施分類分級信用監管。完善企業社會責任法規制度,利用政策制定、資金引導、輿論文宣等多種手段,增强企業社會責任意識,促進企業誠實守信、合法經營。加强行業協會商會誠信建設,完善誠信管理和誠信自律機制。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金融風險防範和化解的決策部署要求,加强涉金融領域信用建設,組織開展涉金融失信專項治理,充分發揮信用對金融風險監測與防範的重要支撐作用。
35.全面加强個人誠信建設。落實國家關於加强個人誠信體系建設的決策部署,推進個人誠信記錄建設、加强個人誠信教育、加强個人資訊安全和隱私保護等工作。健全公民和組織守法信用記錄,建立以公民身份證號碼和組織機構代碼為基礎的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制度。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健全覆蓋全社會的征信體系。
36.大力加强司法公信建設。各級司法機關應當嚴格公正司法,健全促進司法公信的制度基礎,增强司法工作的公信力,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提高社會公眾的滿意度。
37.健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依法依規建立健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對守信主體按規定給予財政資金支持和表彰獎勵等激勵;對嚴重失信主體依法實施限制相關金融業務、限制申請財政性資金專案等懲戒措施。加大對惡意逃廢債務、非法集資、電信詐騙、網絡欺詐等領域打擊力度,依法將其納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依託全省信用聯合獎懲系統,實施跨部門、跨行業、跨領域失信懲戒,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信用懲戒大格局。結合我省實際,完善信用修復機制和抗告制度,鼓勵和引導失信主體主動糾正違法失信行為,提高全社會的誠信意識和信用水准。
38.加强誠信文宣教育。多形式、全方位組織開展誠信主題實踐活動,把誠信建設作為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的重要內容,引導各部門構建誠信文宣教育體系,不斷增強誠信理念,形成“知信、守信、用信、愛信”的良好社會氛圍,創造良好誠信環境。
39.加快推進信用資訊系統建設。進一步完善湖南省社會信用資訊共用平臺、湖南省信用聯合獎懲系統、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湖南)及各地方各部門信用資訊系統。强化和規範信用資訊歸集共亯,實現深度互聯互通,形成覆蓋全部信用主體、所有信用資訊類別、全省所有區域的信用資訊網路。
40.完善信用方面的地方立法。研究出臺信用方面的地方性法規,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深入推進提供基本制度保障。
四、加强權利保護
(九)健全公眾參與重大公共決策機制
41.保障公眾參與的權利。製定與人民生產生活和現實利益密切相關的經濟社會政策和出臺重大改革措施,落實《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暫行條例》,採取多種形式廣泛聽取群眾意見,暢通公眾參與重大公共決策的通路,切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參與權、知情權、監督權。
42.保護公眾的合法權益。製定重大公共決策,要充分體現公平正義和社會責任,廣泛聽取意見,不得違法限制或者剝奪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不得違法新增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義務。
43.建立健全合法性審查機制。加大重大公共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力度,落實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在重大公共決策中發揮積極作用的制度機制。全省各級黨政機關在作出重大公共決策之前,應當聽取法律顧問、公職律師的法律意見。
44.依法平等保護企業、職工合法權益。完善涉企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及政策,健全涉企重大公共決策製定機制,積極推進企業、職工、行業協會商會參與製定過程。
(十)保障行政執法中當事人合法權益
45.全面推進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决定法制稽核制度。積極推廣柔性執法,按規定落實免罰清單、免責清單,加快建成統一的行政執法資訊綜合管理監督系統,完善執法程式,改進執法管道,尊重和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46.提升重點領域執法效果。建立人民群眾監督評估機制,促進食品藥品、公共衛生、生態環境、安全生產、勞動保障、野生動物保護、森林防火等關係羣衆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和執法效果不斷提高。
47.持續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綜合運用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舉措,著力解决制約和影響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的瓶頸問題。建立健全產權保護統籌協調工作機制,持續加强政務誠信和營商環境建設,將產權保護列為專項治理、信用示範、都市創建、營商環境建設的重要內容,對新產業新業態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加快科技創新體系建設,依法平等保護各類社會主體合法權益。
48.保障公民的知情權。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權利和義務的行政規範性檔、行政許可决定、行政處罰决定、行政強制决定、行政徵收决定等,依法予以公開。
(十一)加强人權司法保障
49.加强對公民合法權益的司法保護。加大涉民生案件查辦力度,通過具體案件辦理,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推動形成尊法信法、公平正義的社會氛圍。
50.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進一步發揮消費者協會的作用,探索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集體訴訟制度。
51.完善律師與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制度。扎實推進全省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行業黨建工作,教育引導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依法依規誠信執業,認真履行社會責任。完善律師執業保障機制。推進實施律師調解、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民營企業“法治體檢”、參與處理重大突發事件等公益法律服務。
52.深入推進公正司法。强化訴訟參與人訴訟權利制度保障。加强對非法取證行為的源頭預防,嚴格執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建立健全案件糾錯機制,有效防範和糾正冤假錯案。健全執行工作長效機制,依法保障勝訴當事人及時實現合法權益。推進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正確有效實施,完善認罪認罰自願性保障和合法性審查機制。加强檢察機關對民事、行政、刑事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維護司法公正。加强執法司法制約監督體系建設,提升執法司法公信力。
53.保障人民參與司法的權利。在司法調解、司法聽證等司法活動中保障人民群眾的參與權、監督權。落實人民陪審員制度、完善人民監督員制度,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司法的廣泛性、公平性。
54.推進訴訟服務資訊化建設。完善“互聯網+訴訟”模式。鞏固跨域立案服務改革成果,拓展跨域訴訟服務功能和服務範圍,加强訴訟服務設施建設,全面建設集約高效、多元解紛、便民利民、智慧精准、開放互動、交融共亯的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
(十二)為羣衆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務
55.持續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加强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熱線、網絡三大平臺建設,利用網絡信息化優勢,以網絡平臺統領實體平臺、熱線平臺和其他服務終端,引導法律服務機构融入平臺、視窗,動員社會力量以多種形式參與提供服務。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蓋城鄉、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保證人民群眾獲得及時有效的法律幫助,建成覆蓋全業務、全時空的公共法律服務網絡。
56.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均等化。聚力打造“法潤三湘”公共法律服務品牌,加强對欠發達地區專業法律服務人才和社會工作者、志願者的政策扶持,大力推廣運用遠程網絡等法律服務模式,促進都市優質法律服務資源向農村輻射,有效緩解法律服務專業力量不足問題,保障基本公共法律服務足量供應,提升公共法律服務均等化水准。
57.推進公共法律服務普惠化。健全公民權利救濟通路和管道,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和國家司法救助制度,根據國家法律援助立法情况,及時啟動修訂《湖南省法律援助條例》,保障困難群體、特殊羣衆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務權益。
58.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專業化。加快律師、公證、仲裁、司法鑒定等行業改革發展,完善公共法律服務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推進公共法律服務標準化、規範化、精准化,有效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高品質、多元化法律服務需求。
59.健全村(居)法律顧問制度。建立健全村(居)法律顧問工作機制和保障機制,切實發揮村(居)法律顧問在參與衝突糾紛化解、服務基層依法治理、提供法律諮詢和法律服務、開展法治文宣教育等方面的作用。
(十三)引導社會主體履行法定義務承擔社會責任
60.推動社會主體履行責任義務。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等社會主體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强化公民規則意識,宣導契約精神,維護公序良俗,引導公民理性表達訴求,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社會責任、家庭責任。强化政策引領作用,為企業更好履行社會責任營造良好環境,推動企業與社會建立良好的互助互信關係。
61.探索建立社會責任標準體系。支持社會組織建立社會責任標準體系,引導社會資源向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的社會組織傾斜。
五、推進社會治理法治化
(十四)完善社會治理體制機制
62.構建共建共治共亯社會治理格局。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健全地方黨委在本地發揮總攬全域、協調各方領導作用的機制,完善政府社會治理考核問責機制。引領和推動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治理,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確保社會治理過程人民參與、成效人民評判、成果人民共亯,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
63.加强社會治理制度建設。加快完善公共安全、治安防控、衝突化解、社區服務等社會治理領域相關制度,推進社會治理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
(十五)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
64.推進市域治理創新。依法加快市級層面實名登記、社會信用管理、產權保護等配套制度建設,根據中央部署,開展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使法治成為市域經濟社會發展的核心競爭力。
65.深化城鄉社區依法治理。完善城鄉社區治理政策措施,在黨組織領導下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縣市區職能部門、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按照減負賦能原則,製定和落實在社區治理方面的權責清單。
66.加强鄉鎮(街道)治理能力建設。根據中央部署,依法逐步綜合現有站所、分局執法力量和資源,在具備條件的前提下組建統一的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機构。加强鄉鎮(街道)司法所等基層法治機构建設,充分發揮其在協調推進法治社會建設、統籌提供基層公共法律服務、促進和維護基層社會和諧穩定中的重要作用。
67.統籌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健全村級議事協商制度,鼓勵農村開展村民說事、民情懇談等活動。實施村級事務陽光工程,完善黨務、村務、財務“三公開”制度,梳理村級事務公開清單,推廣村級事務“陽光公開”監管平臺。持續開展民主法治示範村(居)創建活動,培育農村學法用法示範戶,深入推進法治鄉村創建活動。落實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權責清單,加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規範化建設。
68.全面推進基層組織依法治理。企業、學校等基層組織普遍完善業務和管理活動各項規章制度,建立運用法治管道解决問題的平臺和機制。
69.廣泛開展行業依法治理。推進業務標準程式完善、合法合規審查到位、防範化解風險及時和法律監督有效的法治化治理管道。
70.促進民族關係、宗教關係和諧。完善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務制度體系,有效化解民族、宗教領域衝突糾紛,依法妥善處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會問題。
(十六)發揮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在法治社會建設中的作用
71.依法發揮人民團體的紐帶作用。人民團體要在黨的領導下,教育和組織團體成員和所聯系羣衆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
72.加大培育社會組織力度。重點培育、優先發展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推進社會組織明確權責、依法自治、發揮作用。堅持黨對社會組織的領導,加强社會組織党的建設,確保社會組織發展的正確政治方向。
73.依法發揮社會組織的自治作用。發揮行業協會商會自律功能,探索建立行業自律組織,引導協調會員依法生產經營,遵循商業道德,履行社會責任,建立誠信守法的行業秩序。發揮科技類社會組織的自治作用,增强學會、協會、研究會等科技類社會團體自律自淨功能;通過科研活動開展、行為規範制訂、誠信教育引導、誠信案件調查認定、科研誠信理論研究等工作,實現自我規範、自我管理、自我淨化。發揮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的自律作用,推進公益慈善組織誠信自律建設,主動公開資訊,自覺接受監督,以誠信自律贏得社會信任,促進公益慈善事業發展。發揮社區社會組織在創新基層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推動和支持志願服務組織發展。開展志願服務標準化建設,重點做好志願服務記錄與證明出具監督管理工作,保障志願者、志願服務組織、志願服務物件合法權益。以公益創投等形式鼓勵實施一批具有湖南特色的志願服務品牌項目。
74.完善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機制。進一步完善各級黨委和政府及其部門向社會組織購買公共服務的項目設定、資金管理、績效評估等制度,促進社會組織在提供公共服務中發揮更大作用。
(十七)增强社會安全感
75.深化平安湖南建設。加强對社會安全體系的整體設計和戰略規劃,完善平安湖南建設協調機制、責任分擔機制,健全平安建設指標體系和考核標準。堅持多維度治理,把專項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結合起來,做到防治結合、標本兼治;堅持多管道治理,充分運用法治、智慧、德育等多種方式,實現社會治理精准化、高效化;堅持多元化治理,明確責任清單,推動黨委、政府、社會、公眾各歸其位、各擔其責。
76.健全公共安全體系。及時製定湖南省“互聯網+公共安全”行動計畫。推動掃黑除惡常態化,依法嚴厲打擊和懲治暴力傷害醫務人員和司法工作人員、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暴力恐怖、黃賭毒黑拐騙、高科技犯罪、網絡犯罪等違法犯罪活動,遏制和預防嚴重犯罪行為的發生。加强“都市快警”“一村一輔警”工作,夯實社會治安防控基礎。强化新時代縣域警務工作,建立同市域、縣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和城鄉基層治理體系相適應的風險防控型警務新模式,全力維護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進一步發揮群防群治的作用,規範群防群治的行為模式,把警務防治與群防群治有機結合起來。
77.强化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進一步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完善抗灾救災應急機制,提升疫情防控、防灾减灾救災能力。依法强化危害食品藥品安全、影響生產安全、破壞交通安全等重點問題治理。
78.建立健全社會安全預防機制。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和疏導機制、危機干預機制,建立健全基層社會心理服務工作站,發展心理工作者、社會工作者等社會心理服務人才隊伍,加强對精神障礙患者、留守兒童、婦女、老年人等的人文關懷、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務。健全執法司法機關與社會心理服務機構的工作銜接,加强對執法司法所涉人群的心理疏導。
79.夯實預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基礎。强化家庭教育責任,推進“青少年維權崗”“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區(村)”創建,强化預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基層基礎。
(十八)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80.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總結推廣“漵浦經驗”,暢通和規範羣衆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通道,加强衝突排查和風險研判,縣市區探索在衝突糾紛多發領域建立“一站式”糾紛解决機制,依法依規開展衝突糾紛調解工作,努力將衝突糾紛化解在基層。
81.發揮人民調解基礎性作用。加强人民調解組織與隊伍建設,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的第一道防線作用,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
82.全面落實訴訟與信訪分離制度。深入推進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引導羣衆依法理性表達訴求,遵守社會秩序。
83.充分發揮律師在調解中的作用。充實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司法調解中的律師專業力量,提高調解工作質效。推進律師調解試點工作,健全訴調銜接機制,拓展律師調解業務領域,提高律師調解隊伍素質。建立健全律師調解經費保障機制,探索律師調解工作績效評價機制,將調解過程、結果考核與相關政策掛鉤。
84.發揮仲裁機构解决糾紛的積極作用。加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推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司法調解的銜接聯動。推動仲裁委員會積極參與基層社會糾紛解决,支持仲裁融入基層社會治理。
85.發揮行政機關化解糾紛的“分流閥”作用。加强行政覆議、行政裁决、行政調解工作,推動行政覆議改革落實落地,發揮行政覆議化解行政糾紛的主管道作用。推進行政裁决目錄清單化工作,發揮裁决在案件中定紛止爭的作用。探索在行政調解任務較重的部門成立行政調解組織,研究出臺加强行政調解工作的措施和辦法。
六、依法治理網路空間
(十九)完善網絡管理制度
86.完善網絡資訊服務的制度規範。制定出臺湖南省網路安全和信息化條例,研究製定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辦法。通過立改廢釋並舉等管道,推動省內有關法規規章延伸適用到網路空間。貫徹落實互聯網資訊服務管理和互聯網資訊服務嚴重失信主體信用資訊管理等有關法規規章,製定完善對網路直播、自媒體、知識社區問答等新媒體業態和算灋推薦、深度偽造等新技術應用的規範管理制度。
87.健全網路安全方面管理制度。完善網路安全法配套規定和標準體系,建立健全關鍵資訊基礎設施安全保護、資料安全管理和網路安全審查等網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對大數據、云計算和人工智慧等新技術研發應用的規範引導。
88.加大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建設力度。健全互聯網科技、商業模式、大數據等創新成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方面的制度規範。
89.完善保障未成年人網絡權益的地方立法。落實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關法律制度,修訂《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辦法》,完善未成年人網絡權益保護的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
90.健全跨境電商法規規章標準。落實跨境電商監管、稅務、外匯、知識產權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完善跨境電商制度,規範跨境電子商務經營者行為。積極參與數字經濟、電子商務、資訊技術、網路安全等領域規則和標準製定。
(二十)培育良好的網絡法治意識
91.加强網絡內容建設。堅持依法治網和以德潤網相結合,弘揚時代主旋律和傳播社會正能量。加强和創新互聯網內容建設,實施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華文化新媒體傳播等工程。
92.推動網絡誠信制度化建設。推進網絡誠信建設,承辦中國網絡誠信大會,推動互聯網資訊服務領域嚴重失信“黑名單”制度和懲戒機制建設。
93.深入推進網絡生態治理。組織開展“清朗”系列專項行動,督促網絡平臺落實主體責任,堅決依法打擊謠言、淫穢、暴力、迷信、邪教、毒品等有害資訊在網路空間傳播蔓延。建立健全全省互聯網違法和不良資訊舉報一體化受理處置體系,暢通網絡舉報通路,積極受理處置線民舉報。
94.加强網絡法治與網絡素養教育。落實網絡素養教育指南,加强青少年網路安全教育,引導青少年理性上網。深入實施中國好線民工程和網絡公益工程,引導線民文明上網、理性表達,營造風清氣正的網路環境。
(二十一)保障公民依法安全用網
95.明確網路安全責任。牢固樹立正確的網路安全觀,依法防範網路安全風險。落實網路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網路安全責任。建立完善統一高效的網路安全風險報告機制、研判處置機制,健全網路安全檢查制度。督促網信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履行法律規定的安全管理責任。
96.加强對網絡權益與個人資訊安全的保護。加强對網路空間通信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以及名譽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保護。嚴格規範收集使用用戶身份、通信內容等個人資訊行為,加大對非法獲取、洩露、出售、提供公民個人資訊的違法犯罪行為的懲處力度。
97.完善網路管理工作機制。健全網絡與資訊突發安全事件應急機制,完善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執法聯動機制。加强網絡違法犯罪監控和查處能力建設,依法查處網絡金融犯罪、網絡誹謗、網絡詐騙、網絡色情、攻擊竊密等違法犯罪行為。建立健全資訊共用機制,積極參與國際打擊互聯網違法犯罪活動。
七、加强組織保障
(二十二)强化組織領導
98.堅持黨對法治社會建設的集中統一領導。全省各級黨委要落實推進本地法治社會建設的領導責任,推動解决法治社會建設過程中的重點難點問題,把黨的領導貫徹到法治社會建設各方面。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在法治社會建設中的戰鬥堡壘作用。
99.强化政府在法治社會建設中的責任。全省各級政府要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將法治社會建設擺在重要位置,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謀劃和落實好法治社會建設的各項任務。
(二十三)加强統籌協調
100.建立協調聯動的工作機制。全省各級黨委法治建設議事協調機构要加强對本地法治社會建設統籌謀劃,健全統籌推進法治社會建設的工作機制。
101.充分調動全社會各方力量參與法治社會建設。進一步發揮公民、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社會組織等在推進法治社會建設中的積極作用,形成法治社會建設强大合力。
(二十四)健全責任落實和考核評估機制
102.建立健全對法治社會建設的督促落實機制。各級黨委對法治社會建設要統籌協調,明確任務分工,加强對法治社會建設進展情况的督促檢查,確保黨中央和省委關於法治社會建設各項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103.强化法治社會建設考核評估。充分發揮考核評估對法治社會建設的重要推動作用,認真實施中央法治社會建設評價指標體系。健全羣衆滿意度測評制度,將羣衆滿意度作為檢驗法治社會建設工作成效的重要名額。
(二十五)加强理論研究和輿論引導
104.加强理論與實踐研究。加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與實踐研究,為法治社會建設提供學理支撐和智力支持。充分發揮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等作用,力爭到2025年我省打造10個法治社會建設理論研究基地。
105.加強宣傳引導與典型示範。加强社會文宣,正確引導輿論,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示範帶動作用,凝聚社會共識,營造全民關心、支持和參與法治社會建設的良好社會氛圍。根據中央部署,推動我省法治社會建設白皮書起草與發佈工作。
各地各部門要全面貫徹《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和本實施方案精神與要求,省委依法治省辦要抓好督促落實,確保各項任務措施落到實處。
(文/劉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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